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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是单独存在的个体,被称为万物之灵,站在食物链的顶端。当数量足够多,到达了十万之众的时候,便像庞大的蚁群,或者是一股黑色的海洋冲上岸边的海水,气势澎湃。

    完全用黑色来形容,也行并不恰当。

    顺仪元年,四月二十二日,大南动兵十万,发动了时隔百年后与天秦的第一次大规模战争。

    在十万大军的最前方,是八千身穿玄铁重甲的骑兵,连他们胯下的战马也被银色严实的包裹住。

    如果将这支大军形容成一支箭,那么这些玄铁重甲骑兵,便是最锋利c最坚硬的箭头,能轻易撕开敌人的防御。

    重骑之后,便是九万精锐士兵,也是这场战争最主要的力量。

    大军所过之处,在守南原上留下最明显的痕迹不是马蹄与士兵的脚印,而是数百道一丈宽的沟壑,由车轮压出,彼此之间保持着绝对的平行。由此可见,不难想象出行军纪律之严,车轮上所负载的东西有多么沉重。

    马蹄声c士兵整齐的踏步声响起,却并不显得杂乱,反而似乎有了一种特殊的节奏。震声如雷,仿佛是大地的心跳声,除此之外,天地间沉默无比,将气氛烘托的更加肃杀。

    离清晨已经过去了一个半时辰的时间,草原的天空纯净如蓝色的大海,只能见到极少的几片碎云。躲在远处的野草丛里的几只秃鹫,惊恐的拍打双翅,逃开了这片是非之地。

    两日前,许龙虎能够用一个中午加一个下午的时间,来返敌我军营六百里。但行军之时速度会放缓数倍,不仅仅是因为许多普通的士兵无法经得住这种负荷,还有一个原因便是要照顾后方那些由军方特制的巨大马车。

    一眨眼,便又有三天的时间过去。

    宋世单举右手过头顶,一道道的消息传递下去,行军迅速终止,并且开始做起了安营的工作。

    在他前方三里外的地方,有一座城池,规模并不大,凭借肉眼便能望到城墙大概的轮廓,正是阳郡十七城之一的布礼城。

    布礼城内的居民不算多,只有二万左右,但都是大南的子民,都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而根据线探传来的消息,已经被天秦屠杀干净,鸡犬不留。

    宋世面无表情,只有薛卅弓以及在他旁边的许龙虎,才能看见他眉头微皱,看上去有些不喜。

    并非神情凝重,而仅仅是表达出厌恶,单纯的不喜。

    不是因为城民被屠杀,也不是因为他看见了城墙上全副武装的上千士兵,哪怕这些士兵曾经是他的属下,镇北军的一员。

    “天秦畏战。”宋世冷漠说道。

    薛卅弓眯着眼睛,说道:“或许是陷阱。”

    布礼城外的空地上空无一人,别说是天秦的士兵,就算那些控的野兽都没有一只,似乎是打算不做抵抗,天秦已经放弃了这座城一般。

    若十万大军围城,就算城里面的人再怎么反抗,只需要在城中饮用水的源头处投毒,便能轻易赢得胜利。甚至不用如此,只用等着他们粮食消耗干净,迎接他们的也是必输无疑的局面。

    在料想之中,大军停下行军的脚步时,便能看见对方同样庞大的军队,或者是十万大山中怎么杀都似乎杀不干净的野兽。然而没有想到,天秦在双方第一次交战中便如此没有气势,白白落了已方的士气。

    可如果仔细想,便会觉得这在合情合理的范围之内。

    这便是一个十分奇怪的事情。大南人在一方面认为,天秦休养百年,两月前率先夺得阳郡大半的疆土,打了大南一个措手不及,便等于是主动引起的战争,怎么想也应该有些准备。如若不然,何必隐忍的百年却舍得功亏一篑?

    这样想来,天秦与大南的实力应该旗鼓相当,就算差了一些也不会差的太过分,有了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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