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鞅只愿意随心所欲的活到一百岁。

    因此,羡慕嫉妒恨一刻钟之后,便静下心来,筹备他今天早上醒来之后最想做的事情之一。一切准备妥当,开始等。

    等的不是魏昂,而是它。

    大黄狗今天又来了,忽然看到一个人。容貌有一点点的熟悉,却记不起什么时候见过。它是一条骄傲的狗,该吃吃,该喝就喝,一般人它懒得去记住长相,既然它觉得熟悉,那肯定不是一般人。当然它只是一条狗,只拥有狗的智商,始终想不起这是何许人物。一丝熟悉的而已,大黄狗本不该在意。只是,令狗奇怪的是,这人竟然让它一见就在心中产生一种要去亲近的感觉。

    果然,那人在它面前亲近的蹲下,笑容可掬,十分亲切的样子,嘴里还念念有词。

    “想不到我也有今天,沦落到这等境地,要和一条狗置气。”卫鞅的样子和蔼可亲,“被一条狗啃了一脸子哈喇子,然后自持身份,不与狗计较,那种人是假高尚。而我,是真的。跟我走走吧,我不杀你,不是因为你没杀我,而是我担心别人从你身上的刀痕,发现我是绝世高手。就算不用刀,我也有一百种法子杀死你。同样,我担心别人会从我的手法发现,我杀人也很擅长,比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擅长。好了,这不是令人愉快的事情,我们还是快些开始快些结束,走吧。”

    大黄狗十分听话,卫鞅才转身,他立马晃着肥腚,摇着尾巴,屁颠屁颠的做卫鞅的跟屁虫。作为一条狗,它无法形容,无法解释,眼前这人身上有一种任何狗都难以抗拒的吸引力。准确的说是一种从未闻过的味道,一闻到这种味道,它嘴角的哈喇子就流成线。

    有光明,就有黑暗;有繁华,就有偏僻;有鲜亮,就有肮脏,天下万物,无不如此。从天底下最繁华的白水街出发,走不多时,一人一狗来到一条偏僻c阴暗c潮湿肮脏的小巷。真够肮脏的,各种垃圾,各种青苔,狗屎,狗尿,猪屎,猪尿,人屎,人尿,更无法理解的是,竟然还能发现几坨牛粪,谁家如此奇葩的牛,跑到城里来,还跑到如此奇葩的地方排放。

    有人家在这小巷里开了小门,可这连狗都不愿进出的地方,开了小门你不走就罢了,洗衣水,洗马桶的水,一股脑都往门外倒。有物为证,几个破洗衣盆c破马桶丢在哪里。原来人可以缺德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的确狗都不愿进出,大黄狗立马不愿意。卫鞅身上那种特殊的味道,被小巷的各种奇葩味道瞬间冲击的支离破碎,无影无踪。

    可是,双眼忽然一黑,感觉到一个绳套圈住了它的脖子,大黄狗倒竖尾巴,勃然大怒,前脚半曲,做出攻击姿态,吼叫几声,张开大嘴,意图尽露它自来用来吓人屡试不爽的白森森的利齿,凭着敏感的直觉愤然出击。却徒劳无功,一个布袋将它整个狗头都套了进去,包括嘴巴牙齿。

    卫鞅一手拽着绳子,一手抓着根三尺长的竹筒,绳子穿过竹筒,另一头抵住大黄狗的脖子。任大黄狗再费尽力气的吼叫挣扎,也挣扎不脱卫鞅的五指山。很纯粹的捕狗手法。

    小巷的尽头,几根木棍凑成框架,上面盖几张破烂大树皮,搭成了矮棚子。矮棚子里边,有一位懒洋洋的乞丐在晒太阳,的确是在晒太阳,他的棚子真的可以晒太阳。

    “这种地方,这附近有六个。我运气好,一来就找对了,兄弟,我们又见面了。”卫鞅说道,“其实不是运气的问题,六个地方当中,就这里百香村最近。我想那,但凡乞丐都不会太勤快,去远远的地方讨食。”

    “你是何人?”乞丐跳起来,十分的警惕。

    “两个人,一条狗,都齐了。那么,解决我们之间恩怨的时间也到了。”卫鞅自顾说道。

    大黄狗脑袋上的套子被脱开,紧接着整条狗凌空飞出,恰好掉落在乞丐身上,乞丐躲避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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