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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踏车。嗨,就是踏车——就是石瓮里的那种,用不了多大地方就能开动起来的。老百姓日子不好过的时候, 倒是蛮兴旺,要是老百姓还过得去,他们就找不到人手了。嗳嗳,你想吃东西, 我包下了。我手头也不宽裕——只有一个先令, 外带半便士, 不过,管他呢,我请客了, 站起来吧。起来。开步走。乖乖。”

    小绅士扶着奥立弗站起来, 一块儿来到附近的一家杂货店,在那里买了好些熟火腿和一个两磅重的面包, 或者用他的话来说, 就是“四便士麦麩”。小绅士露了一手,他把面包心掏了一些出来,挖成一个洞, 然后把火腿塞进去, 这样火腿既保持了新鲜,又不会沾上灰尘。小绅士把面包往胳肢窝下边一夹,领着奥立弗拐进一家小酒馆,到里边找了一间僻静的酒室。接着这位神秘的少年叫了一罐啤酒,奥立弗在新朋友的邀请下,狼吞虎咽地大吃起来,吃的过程中,陌生少年的目光十分专注,时不时地落到他身上。

    “打算去伦敦?”小绅士见奥立弗终于吃好了,便问道。

    “是的。”

    “找到住处了没有?”

    “还没哩。”

    “钱呢?”

    “没有。”

    古怪的少年吹了一声口哨,尽力摆脱肥大衣袖的牵绊,把手□□口袋里。

    “你住在伦敦吗?”奥立弗问。

    “不错。只要不出远门,就住在伦敦,”少年说道,“我琢磨你今儿晚上还想找个地方睡觉,是不是?”

    “是啊,真的,自从我离开家乡以来,就没睡过安稳觉。”

    “你也别为这点小事揉眼睛了,”小绅士说道,“今儿晚上我得去伦敦,我知道有一位体面的老绅士也住在那儿,他会给你安排一个住处,一个钱也不收你的——就是说,只要是他认识的随便哪一位绅士介绍的,都行。他是不是认识我?喔,不。完全不认识。门都没有。肯定不认识。”

    小绅士微笑起来,似乎想暗示末了几句说的是反话,是说着玩的,他一边说,一边喝干了啤酒。

    有个落脚的地方,这个突如其来的提议太诱人了,叫人无法谢绝,尤其是紧跟着又来了那位老先生提出的保证,完全可以断言,他会毫不拖延地为奥立弗提供一个舒适的位置。接下来的谈话进行得更为友好,更加推心置腹,奥立弗从中了解到,这位朋友名叫杰克·达金斯,乃是先前提到的那一位绅士的得意门生。

    单看达金斯先生的外貌,并不足以说明他的恩人替那些受他保护的人谋取到了多少福利,不过,达金斯的交际方式倒是相当轻浮油滑,进而又承认自己在一帮亲密朋友中有个更出名的绰号,叫“逮不着的机灵鬼”,奥立弗得出结论,对方由于天性浪荡不羁,早就把恩人在道德方面的训诫抛到脑后去了。出于这种印象,他暗暗下定决心,尽快取得那位老绅士的好感,要是机灵鬼大致上应了自己的猜测,果真无可救药的话,就一定要敬而远之。

    由于约翰·达金斯反对天黑以前进入伦敦,当他们走到爱灵顿税卡时,已经快十一点了。他们经过安琪尔酒家到了圣约翰大道,又快步走过到沙德勒街泉水戏院就到头的那条小街,通过伊克茅士街,柯皮斯路,走下伦敦贫民院旁边的小巷,再经过以前叫“绝境中的哈雷”的古迹,过小红花山,到了大红花山。机灵鬼吩咐奥立弗一步也别落下,自己飞一般朝前跑去。

    尽管奥立弗一门心思盯住自己的向导,却仍然好几次不由自主地往经过的街道两侧偷眼望去。他从来没有见到过比这儿更为肮脏或者说更为破败的地方。街道非常狭窄,满地泥泞,空气中充满了各种污浊的气味。小铺子倒是不少,仅有的商品好像只有一群群的孩子,那些孩子这么晚了还在门口爬进爬出,或者是在屋里哇哇大哭。在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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