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
刘孝廉[1],能记前身事[2]。与先文贲兄为同年[3],尝历历言之[4]。
一世为搢绅[5],行多玷。六十二岁而殁。初见冥王,待以乡先生礼[6],赐
坐,饮以茶。觑冥王盏中,茶色清彻;己盏中,浊如醪[7]。暗疑汤得勿
此耶[8]?乘冥王他顾,以盏就案角泻之,伪为尽者。俄顷,稽前生恶录[9];
怒,命群鬼捽下,罚作马。即有厉鬼絷去[10]。行至一家,门限甚高,不可
逾。方迾趄间,鬼力楚之[11],痛甚而蹶。自顾,则身已在枥下矣。但闻人
曰:“骊马生驹矣,牡也。”心甚明了,但不能言。觉大馁,不得已,就牝
马求乳。逾四五年,体修伟。甚畏挞楚,见鞭则惧而逸。主人骑,必覆障泥
[12],缓辔徐徐[13],犹不甚苦;惟奴仆圉人[14],不加鞯装以行[15],两
踝夹击,痛彻心腑。于是愤甚,三日不食,遂死。
至冥司,冥王查其罚限未满,责其规避[16],剥其皮革,罚为犬。意懊
丧,不欲行。群鬼乱挞之,痛极而窜于野。自念不如死,愤投绝壁,颠莫能
起。自顾,则身伏窦中,牝犬舐而腓字之[17],乃知身已复生于人世矣。稍
长,见便液亦知秽;然嗅之而香,但立念不食耳。为犬经年,常忿欲死,又
恐罪其规避。而主人又豢养,不肯戮。乃故啮主人,脱股肉。主人怒,杖杀
之。
冥王鞫状[18],怒其狂[19],笞数百,俾作蛇。囚于幽室,暗不见天。
闷甚,缘壁而上,穴屋而出。自视,则伏身茂草,居然蛇矣。遂矢志不残生
类,饥吞木实。积年余,每思自尽不可,害人而死又不可;欲求一善死之策
而未得也。一日,卧草中,闻车过,遽出当路;车驰压之,断为两。
冥王讶其速至,因蒲伏自剖[20]。冥王以无罪见杀,原之,准其满限复
为人[21],是为刘公。公生而能言,文章书史,过辄成
诵。辛酉举孝廉[22]。每劝人:乘马必厚其障泥;股夹之刑,胜
于鞭楚也。
异史氏曰:“毛角之俦[23],乃有王公大人在其中;所以然
者,王公大人之内,原未必无毛角者在其中也。故贱者为善,如
求花而种其树;贵者为善,如已花而培其本:种者可大,培者可
久[24]。不然,且将负盐车[25],受羁馽[26],与之为马[27];不然,
且将啖便液,受烹割,与之为犬;又不然,且将披鳞介,葬鹤
鹳[28],与之为蛇。”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1]刘孝廉:名字未详。孝廉,指举人。详《画壁》注。
[2]前身事:前生的经历。
[3]先文贲兄:指作者族兄蒲兆昌。蒲兆昌,字文贵,“文贲”当因贵”
“贲”形近致讹。《淄川县志》谓兆昌字“文璧”,未知何据。蒲松龄在《蒲
氏世谱》(现存蒲松龄纪念馆)中,曾作如下记载:“蒲兆昌:公字文贵,
明天启辛酉举人。形貌丰伟,多髭髯;腰合抱不可交。所坐座阔容二人;每
诣戚友,辄令健仆荷而从之。为人质直任性,不曲随,不苟合。明鼎革,伪
令孔伟其貌,将荐诸当路,公弗许;强之再三,不可,乃罢。自此日游林壑,
无志进取。因诸父c昆弟朝夕劝驾,勉就公车,至闱中,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