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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锦缎是带着一点黄色的蝶恋花式样的,穿在林琳身上倒也显出了一分贵气。而平妈眼里,却觉得这衣服做得真是好极了。

    “平妈,好看吗?”林琳笑眯眯地在平妈面前转了一个圈。反正她很喜欢。

    “好看,好看。你长的漂亮,身材又好。穿什么都好看。”其实平妈更想说,她们家阿平衣服做的也好。

    “嗯,还是平哥手艺好。本来我都不舍得用这块布料的,所以留了好几年。现在我都十八了,骨架子也不会再长了,这才交给平哥的。对了,平妈,我那里还有两块这么大小的布料,您让平哥还按这个样子,帮我做两套行吗?”

    “那有什么不行的。不是我说,你妈倒是真的很疼你。这么好的布料都给你留下了。”林琳的身世在嘉嘉大厦不是秘密。

    嘉嘉大厦的客户,人都好。最开始的时候,林琳是想拿这个博分同情,让嘉嘉帮着办学籍什么的。但相处下来,她是真的喜欢上这座大厦里的人了。

    平妈青年守寡,独自一人将儿子养大。要让儿子学了裁缝这个职业,说真的,林琳是佩服平妈的。虽然裁缝这份职业没有什么大出息,但有了手艺,总不会愁吃穿的。

    金姐到是比平妈会做人,可是儿子呢,还不是天天装神棍。一点正事都不干。以前马小玲经常来嘉嘉大厦,但几乎都没有碰见过金姐和正中。但自从长住后,倒是渐渐的知道了,这栋楼里竟然还住着这么个神棍。

    在真神棍面前,假的就是假的。马小玲时常围观正中给人开坛作法,时不时地的悄悄地去捣乱一把。弄得正中并没有像原著中在邻居中那么有威望。

    因为住的近,又在有对比的情况下,很是喜欢平妈。所以两家的交往也非常的近。平妈也喜欢林琳,当然不能跟珍珍比。珍珍怎么说也是平妈从小看到大的。但跟后来搬进来的马小玲比。平妈对她也不错了。

    “嗯,这是我外公留给我的,我妈特意给我留到现在。我外公对我真的非常好。”这些可不就是黄药师给她留下的嘛。

    “林琳呀,这是你上次拿过去做衣服的里衬。我也给你拿过来了。”平妈开始还想不明白,相对于千金难得的上好锦缎,林琳竟然更看重这个里衬。

    后来听说,这是林琳的外公亲手织的布,这才算是理解怎么回事了。相对于外公买的锦缎,林琳更看重这个亲手织出来的。平妈听到这个解释,对林琳的孝顺很是感动。

    噢,忘记提了,林琳对外说的是外公家是世代与布匹打交道的。所以她手里有些好布料是人之常情。

    这边林琳接过已经变成边角料的白色里衬。非常珍惜的摸了摸。然后对着平妈笑着说了一句她去将那两块要做衣服的锦缎找出来。便去了卧室。

    这里衬可是那水土不浸,刀枪不入。还有冬暖夏凉作用的冰火蚕丝布呢。这可比被黄药师当成嫁妆买回来的锦缎值钱多了。

    这种布,她除了给自己黑白两色各做了一套长衣长裤外,便不舍得动用分毫了。前些年,因为还要长身体,长个头,林琳就没有拿出来。

    现在也只是把它们当成衣服里衬对待。只希望可以穿的更久一些。

    又按着尺寸裁了两块锦缎和冰火蚕丝布。林琳便出了卧室。她可不想让人看见,这么贵重的布料,她都是成匹成匹的。

    林琳交给平妈的布料,一块是蓝色碎花的,一块是红色金花的,里衬是一黑一白两块,蓝色的用白里衬,红色的便用黑里衬。

    里衬都是将打将够一件衣服的,而锦缎林琳都多裁了一些,剩下的布料,林琳仍是言明要送给平妈的。

    平妈也是很高兴,之前的那块布料剩下来的,阿平还说哪天去给她配一配,等到今年生日的时候就给自己做外挂子穿。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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