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2/3)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修罗也跟着开始效仿,讨尊主开心,开始佩戴裹脚布。不过他们对外解释是尊主只是喜爱女子的小脚!他们佩戴当然也是没有使用过的裹脚布!

    对于这个官方解释,各界修者都只是——呵呵哒~。

    吴牧猜测测测这只很有可能就是妄想潜入魔界偷珍宝的修罗了。吴牧僵住所有的动作,两只挖图的小触手就像只是土里长出来的根须。

    修罗收回神识,察觉到对方普普通通的,兴趣减少了一大半。只是觉得十分怪,准备等偷到珍宝之后将这株灵植带回去给尊主欣赏一番。

    等到那只修罗走了,吴牧才松了一口气。脑海里系统还在倒计时,吴牧加快了速度把自己挖出来。历时了两个小时,吴牧才从土里解脱出来。

    现在问题又来了,他该怎么“行走”?蹦,走,还是

    蠕动过去?虽然作为灵植离开土壤一时半会死不了,但是从来没见过植物是如何走路的,灵植也是植物!

    吴牧眼睛一闭,靠本能吧。然后,吴牧发现自己可以蹦着移动。

    能动就好,就不要在乎是用什么方式了。

    吴牧一路狂奔,一边又在回忆男主现在具体位置。貌似作者说过男主被心机b一y弟弟费尽了全身修为丢进了魔幻森林的古墓里。

    吴牧知道《天术》这本书放在哪里,也想提前去找,但是《征途》里说过,原著里也有人妄想在男主之前找到这本书,但是,这本书却只有男主看得见。

    作者金手指就是开得这么大!

    终于,吴牧惊飞了一路飞禽走兽之后终于找到了古墓所在地。吴牧站在古墓入口处,看着那上面刻着诅咒的金刚石,实在是纠结万分。金刚石!这是金刚石!老子现在身娇体软,怎么破门而入!

    正当吴牧纠结万分之时,旁边传来深深的喘气声。吴牧慢慢的转过身,就看到小腿高的草丛里躺着一个人,一身白色的袍子,墨色的头发散落一地

    吴牧蹦着过去,在看到男子眼角的一颗淡粉c色的泪痣时,就已经明白这就是郑宏月。真是得来不费功夫!不过此时他不是在古墓里吗?

    吴牧上上下下的打量他,虽然他的脸上被泥土弄得很脏,但是难掩帅气。郑宏月,长得真的很有撩妹子的本钱。

    郑宏月此时已经陷入了半昏迷状态,他的白色衣袍上全部都是黄褐色的泥土和草屑,看起来落魄无比。吴牧看着他的手,郑宏月的手上全部都是泥土和沙石,指甲盖全部掀起,斑驳的血肉,草屑,泥土,沙石混合在一起,简直不忍直视。郑宏月身后一个人宽的洞穴隐藏在草丛里,上面还有手挖的痕迹,鲜血残留在泥土里,腥味很重。

    作者只是寥寥数语说了郑宏月是从古墓里爬出来的,但是却没有说他爬出来有多惨。

    这么一个病弱的大帅哥,吴牧还真的是无法下手趁机除去他。不说这是一个努力活着的人,要吴牧一个心中牢记法律的人杀人,很难。

    吴牧在心里形成一个计划,如果自己此时救了他,呆在他身边,不就可以当一名深得郑宏月信任的卧底了吗?到时候郑宏月有金手指也抵挡不住自己这个暗中搞破坏的人!他毁不掉曜日大陆系统就不会想要毁掉郑宏月,自己就可以不用杀人了,至于郑宏月最后会吃掉自己,这个不让他染上瘟疫不久可以喽?

    ~(▽c)/~怎么可以这么聪明,还让不让其他人活了。

    想到就做,吴牧看着郑宏月,跑到一个小水潭旁边,又折了一个托盘大小的蒲叶。用小触手卷住蒲叶两端,形成一个小船形状。打了水,吴牧又小心翼翼的蹦到郑宏月身边,水洒出一些,只剩下二分之一。

    郑宏月晕厥了,肯定不可能自己喝水,吴牧只好自己喂他喝。但是他刚刚把蒲叶靠近郑宏月的嘴唇,郑宏月眼睛就睁开了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