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布拉格的厚厚的城墙里,显得格外的人声鼎沸。
无数的居民在城镇里进行着日常的生活。在城墙的一角,数百个士兵正围在一起把城墙的那一角围了起来,只在中间留下了一小片空地。
空地的中央正站着4个年轻人,他们手中各持着一根木棍,都紧紧的盯着对方,并活动着关节做热身运动。其中有一个人格外引人注目,并不是因为他的外貌,而是他的穿着。
他穿着一件极为破烂的皮甲,皮夹上不仅脏兮兮的还布满了补丁。与其他三位身上穿的漂亮皮甲相比,他简直就像一个贫民窟里的要饭的。
这是,一个全身穿着光鲜靓丽的骑士从城墙上走了下过来,他身上的盔甲每一片金属甲叶都擦的光亮无比,他并没有带头盔,看起来也就不到40岁的样子。他的职位是一名货真价实的骑士,是一名卡塔尔贵族,而不是那些骑兵之类的号称骑士。
他边往下走边喊道:“好了,你们这帮垃圾。今天能够被我认可的侍从,将成为我的骑士侍从。”
骑士侍从是骑士的预备役,同时也是平民晋升贵族的主要途径,在和平年代更是唯一途径。
那个穿着破烂皮甲的青年叫加雷恩没有姓,因为他的父母只是最低贱的平民。在这个战乱不断的国度里,平民有时过得连奴隶都不如,他的父母早已经在一场饥荒中饿死。他痛恨贫穷,于是毅然决然的离开了还算和平的家乡加入了布拉格的军队,并凭借着努力终于成为了一名士兵中的佼佼者。
要是在和平年间他根本就没有希望,但在前一段时间,帝国突然对精灵翻脸,布拉格也是紧急加固了城墙,尽管引发了不少人的恐慌,甚至有一些向南逃去,远离北方的静谧之森。
但加雷恩认为这正是他的好机会,他苦练的剑法终于有了用武之地。果不其然,没过几天军队里传出了骑士霍萨大人要在军队里招收骑士侍从。他很快从数千名士兵中脱颖而出,成为了一个预备的侍从,至于他现在的对手,都是一些贵族子弟来军队里镀金的,加雷恩认为对他构不成威胁。
这时霍萨的高喊打断了加雷恩的沉思:“这是你们最后的考验。赢家,不仅可以得到骑士侍从的头衔封配精钢剑。”
说到这里,霍萨走到了加雷恩的身旁,他看着加雷恩的眼睛继续说:“还可以获得一笔丰厚的奖金。”然后他拍了拍加雷恩的肩膀,走到了专门为几位骑士所搭建的观看席,坐在了其他几位骑士的身旁。
然后一位最年轻的骑士高喊:“试炼,开始。”
紧接着场中的四个青年就飞快的找到了自己各自的敌人,冲向对方扬起手中的木棍便挥下去。场上很快响起了乒乒乓乓的木棍碰撞声。
加雷恩的对手是一名留着金色蘑菇头的人,他叫休伯特,他的父亲是一位男爵。尽管加雷恩认为他的蘑菇头很搞笑,但此刻他必须全神贯注。他使用极大的力气连续击打休伯特的木棍,他知道休伯特这样的贵族子弟早就被酒色掏空了身体,体力十分不足。但是他们从小就练习剑技,根本就不是自己这个野路子所能比过的,只有用力量去碾压对方,才能取得胜利。
果不其然,在连续的打击之下,休伯特渐渐地握不住手中的木棍,只好丢下棍子转身逃跑。就当加雷恩准备乘胜追击的时候。他听到脑后一阵风声袭来,连忙回头抵挡,原来是另外两个人来偷袭他。
他赶忙花费了巨大的体力逼退两人,然后看到休伯特已经抽出墙角剑架里的精钢剑。
“别那么认真,反正你们三个没有人会成为骑士。我相信你们都会成为最优秀的小兵。”加雷恩微笑着对休伯特说。
休伯特说:“我要当接受命令的人,我要发号施令。”然后他看到加雷恩走向了另外一边放剑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