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元历八千七百九十四年,云荒国,烟京城以南三百里,野风岭。
烈日炎炎,林荫蔽日,日光在密叶间洒下稀疏的光束,秦鸿涯坐在一块大青石上,扔掉手里最后一根烤野鸡骨头,抿了抿嘴唇,心满意足地拍了拍肚子,踩灭地上尚未燃尽的柴火。
吃饱喝足之后,他要找处泉水洗洗脸,三伏天连续赶路,汗水早已浸湿他的衣衫,他的水壶也快干了。
他站起身来,清瘦的身形伫立偌大的林子里,略显孤单,他衣衫褴褛,肌肤黝黑,明亮的双眸中隐匿着风尘,俊秀的五官上带着硬朗的线条。他的手中攥着不知从哪儿捡来的破铁剑,一阵轻风吹过,吹起他散乱的头发,像个久经风霜落寞的侠客,与他不大的年龄极不搭调。
“我定要成为仙师,再也不要给人欺负了。”
秦鸿涯愤愤自语,想起了前几天的一幕,磨坊的老板无故克扣他半年的工钱,还叫人把他打了一顿。
像这样的欺辱秦鸿涯从小受到大,打他记事起就在四处流浪,就在为生存而挣扎,饱受人间磨难,屈辱和孤独。他在黑暗和寒冷中长大,但他并不喜欢这一切,他发现他所遭遇的一切都是因为他的弱小,所以他要去参加升仙大会,成为仙师,成为人上人。
秦鸿涯在磨坊做工,工钱本是按月领的,但他要去落霞山参加升仙大会,他想把工钱积攒起来当盘缠用,便省吃俭用,一直没领,怕提前花了。却没想到那恶老板丧尽天良,不但一分钱不给他,还叫上两个侄子一顿棍棒将他赶了出来。
升仙大会是仙剑盟公开选拔弟子的盛会,眼看着就要开始了,秦鸿涯没有时间与那老板纠缠,只得含恨而走。升仙大会十年一届,只招收十六岁至三十岁的年轻人,秦鸿涯不知道自己到底多大,他怕自己已经过了二十岁,所以不敢等。那老板也是因为料到这一点,才故意坑他。
秦鸿涯曾问那老板:“你这样做,就不怕我成为仙师后回来找你算账吗?”
老板却鄙夷地笑道:“就你那熊样儿,还想当仙师,做梦吧你!”
“做梦吧你!”这句话对于秦鸿涯来说一直如鲠在喉,他不服,他在心中问道:“凭什么,凭什么我就不能当仙师,凭什么我就要任你们欺辱,就因为我是个孤儿,就因为我无依无靠吗?”
秦鸿涯一边想着这些事,一边在林中寻找着水源。他转来转去还在原地,不敢走得太远。此处已接近云荒国都城烟京,附近不大可能有妖兽,但野兽还是有的,要是遇上什么豺狼虎豹,也不是闹着玩的。因此他总是不敢离官道太远,只有在饿肚子的时候才会进入林中打点野鸡野兔。
按理说,云荒国山清水秀,气候湿润,水源应该很好找。但秦鸿涯可能是运气不大好,迟迟没有找到,也或许是因为他不敢太深入林中的原因。
其实,秦鸿涯不知道,有一个水潭离他很近,仅有一步之遥,只要他穿过眼前这片密林就能看见。但他却在此停下脚步,他犹豫了,因为眼前这片林子实在太茂密,而且杂草丛生,一直没到膝盖处,要是里边藏着毒蛇什么的,很难被发觉。
正在秦鸿涯犹豫之时,在密林另一端的水潭中,一位少女正在慢慢脱去衣衫。那少女秀发及腰,身形苗条,冰肌雪肤,吹弹可破,衣带一解,衣服便立刻滑落胸前,她的脸蛋也生得极美,而且不带任何妖艳,仿佛画上下来,又在诗中走过。
少女瞧见此处地势清幽,潭水碧绿,想在此洗澡。她下到水中后,潭水遮蔽了她曼妙的身姿,只露出一个头来,她静静泡在水里,这么热的天,像这样泡在水中是最舒服的。
少女在潭水中泡了很久,偶尔伸出纤纤玉手捧起潭水从头顶淋下,她很享受此刻惬意的时光。阳光被浓荫挡住,微微的风,空气中夹着淡淡的花香,偶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