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铭宇的关注点却偏了,“什么?每个月两万块生活费?开玩笑吧!我爸每个月才给我两千!他真是你乡下亲戚?别有什么了不得的背景啊!”孙家有钱是有钱,但孙铭宇才十六,住校,吃饭的饭卡不用他自己充钱,全是零花,每个月两千已经算不错的水平,周围富二代都是这个档次,长辈们估计也是怕给太多让他们学坏了,这一点卡的特别死。
本来孙铭宇觉得自己挺不错了,结果人家壕比他多十倍
程丽雅当然不会告诉他程小昱是自己老爸前妻生的儿子,毕竟她是比那个乡下胖子大两岁的,解释起来太麻烦,好说不好听。
提起那个胖子,她都说是乡下亲戚,现在孙铭宇问起来,她自然还是要坚持这个论调,“你放心吧,钱是我爸给他的,不给不行,这胖子特别的刁钻可恶,我爸抹不开面子,就当打发要饭的了。不然我为什么那么讨厌他啊!你干脆找人把他的钱都抢走,叫他哭都找不到地方哭!”
“那行!你就等着瞧好吧!”孙铭宇瞬间积极性提升了好几倍。本来就是为了讨女朋友欢心,结果竟然有利可图!这就是意外惊喜啊!
却说这边一对狗男女在发坏水,那边,程小昱当然看到程丽雅了,那女人却显然没认出来他是谁,程小昱懒得理睬她,全当没这个人了。他和辜睿手拖着手返回宿舍,辜二和刘笙等人离开了,两个舍友都没在,宿舍里终于就剩下他们两个人了。
“哎,还是躺着舒服”程小昱以前夏天的时候都铺凉席,那是因为有一身肥肉做缓冲,不显得那么硌得慌。现在瘦了,加上有空调,就不再自找苦吃,床上铺的特别软,就像云朵。因为一个房间四个人,为了合理利用空间,他们学校也和大学一样,用的是上铺下桌的那种床。他和辜睿在一边,另外两个在一边。
辜睿也爬上来,他没去他自己的床,照样和程小昱睡在一起——也就是程小昱突然变瘦了,不然以他的体积,这样窄的双人床两个人还真没法躺的开呢!
这俩人在一块儿睡习惯了,已经自行摸索出最合适的姿势,很顺手的拥成一团。还是那句话,胖子没人权。当程小昱胖成一颗球时,辜睿抱着他,俨然就像是抱着一个等身大玩偶,唯一的感想就是有点囧但现在他成了水灵灵的美少年——只有他们自己不觉得,但在外人看来,就特别的闪瞎狗眼。
李维斯就是可怜的被闪瞎的那个。
话说他的爹妈也不知道是抽了哪门子风,觉得‘天才儿童也要有正常且美好的童年’,跳级太夸张容易没朋友,以至于变得孤僻自闭不像人所以奋斗不差一会儿,在正确的年纪,就要做正确的事,比如他今年十二岁,掐指一算,该读小学六年级了
这他妈是不是亲儿子啊!李维斯差点被这对神经病父母搞疯!最后据理力争了许久,大方向上没改,倒是将‘上小学六年级’升级成了‘上初一’。于是李维斯就这么异常苦逼的被押解进来了。
偏偏还碰上了这样该死的‘缘分’,竟和那天遇见的胖子成了同学和同寝
哦,不对,是前胖子。
现在那个痴肥的胖子突然来了个华丽大变身,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除了都是人类之外,前后两个形象几乎没有一点契合点
作为一个天才少年,李维斯是很崇尚科学的,所以他很快就意识到,这种情况非常非常不对劲。
他瘦的太快了如果随便减减肥,就能有这样立竿见影的效果:皮肤照样紧绷,身体线条流畅有美感,精神状态一级棒,面部红润有光泽,肌肉群一点都不显得夸张
总之,一切减肥后遗症,他都没有!
碰上这么有意思的案例,李维斯将被逼入学的郁闷丢到一边,斗志昂扬起来!
这么看,和小胖子前同吃同住也是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