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笑什么?”乔一笙终于来了点兴致,走过来从我手中抽出手机,屏幕还亮着,我抖着笑望他,以为他会跟我一样笑得前仰后合,结果他看完却只是含笑俯视我。
可能是错觉,我总觉他的眸色这一刻看上去别样地深,好像卷着漩涡,能把人吸进去,我不太敢直视那样的眼神,堪堪别过脸去,小声道:“难道不好笑?”
还是乔一笙这家伙连幽默细胞都被洗掉了?
他拉过我的手把手机放在我手心,他的掌心很热,指尖有粗粝的茧子,应该是多年前打篮球留下来的,划过我手掌的时候我觉得有点痒,笑着躲开。
他眯着眼睛,眼里氤氲着一种看哈巴狗的宠溺,像摸大型犬一样地揉了揉我的发顶:“等着吃饭。”
我顿时觉得我就成了等主人喂食的宠物狗!
虽然是租的房子,不过乔一笙将厨房打扫得都快赶上一尘不染的程度了。
我懒懒地靠在厨房的门上望着他有条有理地洗菜c切菜c下锅,还是觉得这一幕有点冲击我大脑的迂回套路。
等他将排骨也下锅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我竟然忘了问他最重要的问题。
我佯装咳了下,一本正经地问:“乔一笙,听说你在国外混得不错啊,怎么突然回来了?”
翻腾的油锅发出吱吱吱的声音,他闻言端着排骨的手一顿,半晌后才慢条斯理地将排骨下锅,渐渐地,整个厨房都益满让人食欲大开的香气。
时间过去了很久,久到我以为他不会回答我了,却突然听到他说:“在我心中,有些人比事业更重要。”
我疑惑不解。
他眉稍掠过一抹温软,继续说:“而我一直相信,有些人,要早早地抓在掌心,否则,一不小心,她就会跟别人跑了。”
我:“谁这么倒霉啊?”
我发誓这真的是我最直观的感受,要怪也只能怪乔一笙以前真的太混蛋了,而他混蛋的印记早已在我心里根深蒂固,让我一时不能和面前这个他联系起来。
所以我下意识的认知就是,被乔一笙看上的人肯定是上辈子没烧高香,或者这辈子从来没烧过香。
就像当年的沈佳妮,被乔一笙喜欢本来没什么,但是摊上混混就真的是“被喜欢”惹的祸。
“温小心!”乔一笙俊脸划下三条黑线,菜刀往砧板上一剁,一副立刻要挽衣袖揍我的架势,我冷不伶仃地瑟缩了下,嘿嘿讨好:“那什么,我口误,口误!”
开玩笑,我还没吃上糖醋排骨呢,做人不能和排骨过不去。
“被我看上很倒霉?”乔一笙执着于这个问题。
“怎么可能呢?”我摇头如拨浪鼓,“我想说的是幸运,一时口误才说成了倒霉。”
他妥妥地看着我,明显不信的表示。
“真的,乔公子。”唉,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我被逼立刻补救:“你看你现在多能干多牛逼,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喜欢你的女生都可以排到太平洋对岸去了,能被你挑上那绝对是上辈子当了和尚天天烧高香!”
啊!拍马屁不小心拍过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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