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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色如墨,电闪雷鸣,大雨倾盆而下。

    一座万家灯火c异常美丽的岛屿,在黑暗中显的格外耀眼。而在一条笔直的通往港口的道路上,可以看到一辆飞奔而来的面包车正在疯狂的行驶。

    在路灯下,一个浑身纹身的光头壮汉,正在疯狂地扭动着方向盘,而坐在副驾驶座上同样是一个壮汉,唯一区别的就是他脸上布满大大小小的刀口,十分狰狞。

    “兹”

    一阵急刹车,面包车停在了尖沙咀码头,两个壮汉快步跑到车尾,很熟练地一人一头抬起车上的麻包袋,显然这两货已经不是第一次干这事了。

    “真是晦气!这样的大雨天,还要跑来扔这个二五仔。真不明白,咱们14k的当家红棍,怎么偏偏会是个反骨仔。还好发现的早,要不然社团就有难了。”

    走在前面的刀疤男,摸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对走在后面的纹身男,恨恨道。

    “嘿嘿,你问我我问谁呀?昨天还一起大碗喝酒吃肉泡马子,谁想到今天就变成了一具尸体。不过红棍就是红棍,骨头真硬,打的那么惨连一句话都没有说。说真的,老子真的有点佩服,在社团整整三年都没有被发现。”

    踏着前面的脚印,走在后面的纹身男,有点佩服地说道。

    “兹扑。”

    麻包袋一不小心被护栏划出了一道长长的口子,而麻包袋里的尸体也丢在了地上。

    轰隆!

    突然,一道雷电划过天际,在闪电的照耀下,看清了地上雨水中的尸体。

    一个黑发的少年,这少年十九c二十岁的样子,身体修长。在满脸伤痕的情况下,也依稀能看的出他英俊的面孔,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脸色苍白,毫无血色。

    他浑身上下都是伤痕,而衣服上更是血迹累累,一动不动,双手还紧紧地握着,似乎忍受着极大的不甘。在他的胸口,更是模糊不堪。

    “扑他老母,真他娘的霉气,双手抬尸体真他娘的是背到家了,明天的赌马一定输。可惜了,我买的马经了。”

    两个壮汉抬着地上的尸体,动作粗鲁,就好像抬一袋货物一般。

    “好了,别再埋怨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们两个就是个跑腿的,在这里扔海里就算了。”

    “烂扑仔,你变聪明了。就在这里扔了,明天我还要赌马,省的沾染晦气。”

    然而,两人都不知道,在他们说这翻话的时侯,他们抬着的少年,睫毛颤动了两下,脸上闪过一丝愤怒的神色。

    “噗通”

    这两货说到做到,刚说完,这边就把麻包袋扔到了海里去了,干净利索,专业至极。

    从下车到完事,前后不过片刻,半柱香的功夫都不到,两人便开着面包车走了。

    然而,就在两人彻底消失在尖沙咀码头的时侯,原本沉下水的少年,缓缓浮了起来,用不雅的‘狗刨式’游到了海边,然后趴在了岸边喘起气来。

    “看来,这具身体的主人,处境堪忧啊!”

    唐辰望着在风雨中的码头,缓缓说道。星辰般的眸子中,闪过一抹雪亮的光芒。

    唐辰在掉在地上时就醒了,只不过,并没有出声。任谁发现自己突然出现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并且在一个陌生的身体里,还被两个不友好的纹身壮汉抬着,都会先保持沉默。

    从容镇定,深思熟虑!

    这一直是唐辰的行事风格。在弄清楚自己的处境之前,唐辰绝不会轻举妄动。

    唐辰这具身体的主人,是一记派到社团的卧底。只不过人家卧底都是被长官逼的,而他的卧底是主动要求的。

    唐辰的老豆唐雄很悲哀地投错在香江最黑暗的年代,最可悲地是唐雄还是一个一腔热血的好警察。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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