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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边的浓云不断地聚拢着,移动着,虽然缓慢却不可抗拒地如山般压了过来,预示着一场暴风雨的来临。

    天宇下,人们各自忙乱着,为即将到来的暴风雨做好准备。

    而在各地,同时有许多人忙乱起来,他们并不是在为暴风雨绸缪,因为许多地方万里晴空,一丝阴云也看不到,但这些人本身便是一朵朵阴云,他们在聚拢,酝酿着一场更大c更猛烈的暴风雨,不过却连一点朕兆都没有。

    每个人的表情都是悲壮而且肃穆的,他们都知道自己应该去做什么,却不问自己的同伴要做什么,哪怕这同伴是自己的嫡亲兄弟,而且也不问自己接到的指令是谁发出来的,每人只知道自己的事,而且极有可能是掉脑袋的事,但没一个人有片刻的犹豫和退缩,似乎他们人人都是荆柯。

    而真正的荆柯却走在一条早已废弃了的古道上。

    他知道这样走要绕很多路,但他还是选择了这条路,因为在这条路上不会遇到人。

    他就象只孤独的猫头鹰般,能避开人的时候总是尽量的避开,不管这些人会不会威胁到他。

    他没有骑马,因为走路对他来说不但是休息,甚至是调节全身经络,使自己的体能时刻保持在巅峰状态的好方法。也常常会不眠不休地走上三四天,饿了便啃几口干粮,渴了就喝几口随身带的清水,至于睡眠那是他无事时的消遣,他可以一连睡上一个月,除了吃喝拉撒,他也可以一连十天不睡觉,这并不会令他疲困,反倒令他更加精神。

    即便四周无人,他也没施展轻功,他的武功只是用来杀人的,而不是用来走路的。

    他曾被几个地痞打得满街乱滚,鼻青眼肿,以他的功力要杀掉这几人真是轻而易举,他却连出手反抗都没有,因为没有人出钱请他杀这几人,他绝不能做亏本生意,而这几人虽然所值不多,甚至每人值不过一两银子,但银子总是银子啊,怎能随便的把它毁掉,一文钱也能难倒英雄汉,他对此可是感触最深的。

    距离目的地还有一千里,他却只有七天的时间了,但他并不急,他自信只需三天便可到达。虽然他只是一步步地走着,但他迈出的每一步都精确到了厘毫,每一步迈出的时间也没有丝毫的误差,而他可以保持不变的连续走上十天。算下来每天走的路程绝不比一匹好马跑的少。

    他接下这桩生意,并没有十成的把握,甚至连一成也没有,但他还是要去做。因为生意上门便没有推开的道理,推开一桩便会走掉十桩,负面影响太大。既然干上了这一行就没有挑三拣四的权利,哪怕是豁出命去也得去做,他管这叫做敬业。

    “二少,真没想到您会这么随和。”

    这个叫小玉的姑娘瞪着一双诚挚c明亮的眼睛说到。

    第文随意地躺在她的膝上,望着小玉那圆圆的c稚嫩的未遭风尘侵蚀过的脸,笑道:“我这人是随和得出了名的,你怎会不知道,难道有人在你面前说我坏话吗?”

    “哪儿会呀?什么人敢说您的坏话,再说我初来乍到,也没跟什么人接触过。”

    这一点第文倒是相信,因为天香阁的老板娘在他一来时就向他保证:这位小玉绝对是未破过身的女孩,而且是初入风尘。

    老板娘姓秦,名字叫秦天香。也曾是红极一时的名妓,到得中年色衰,门庭冷落,便开了这家天香阁,有幸的是,第二少是天香阁的常客。

    天香阁有条不成文的规矩,凡是初来乍到的,漂亮而又纯洁的女孩儿都会被当作祭品一样奉献给第二少,以此来表达对第府的敬意和感恩。

    这倒并非是因第二少出的钱多,而是秦天香自己明白,跟第府比起来,自己连蚂蚁c臭虫都比不上,第府里若是咳嗽一声,自己便要被震的连影都找不着了。自己在人家矮檐下过活,可以说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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