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我以为。
很久很久之前你对我说过,莫林,我被张爱玲笔下的红玫瑰吸引。终于,你遇到了宋念青,那朵深深吸引你的红玫瑰。自毕业后,多年不见宋,但我知道,她还是和高中那会一样,漂亮,大方,热情,开朗。你说你喜欢她的热烈c骄傲和野心。而这些你喜欢的她的东西,我身上都没有。
林恒,我们认识十几年。爱上你是件自然而然的事情。我至今记得刚进高中的时候,你在校园里那棵香樟树下踩着那些从树缝中洒落下来的阳光时的样子。穿着白衬衣的你,刻画在了我十六岁的心里。自那以后,再没离开过。我想你一定不记得,开学第一天,我站在大门口,你妈妈过来问路,我回答不知道后你还是给了我一个明眸皓齿的笑容。
你知道吗?那个笑容,我铭记在心里。就想一个烙印一般,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吧。
林恒,我是个长情又恋旧的人,很难喜欢上一个人,一件东西,但一旦喜欢上了,就义无反顾,一条道走到黑。所以这些年一直没办法让其他人取你而代之。上次你走的时候,我就告诉自己,应该放弃了,但是,但是我又收到了你的简讯。我的执迷不悟,或者说,我对你的眷恋和舍不得,驱使我再次接纳你。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挺犯贱了,总是拿爱当借口抛弃自尊。
后来我想过,如果,那天没有收到你的简讯,如果我没有回去给你开门,如果我们没有开始,也许现在我不会这么痛。
但是那里来的如果呢,时光不可能倒流。假若时光能够倒流,那么这一切都不会显得如此珍贵,疼痛也不会如此深刻。
林恒,我不可能忘记你,但是我知道,我可能不会再爱你了。假若有一天我们再见面,我会微笑。那个时候的我不会再为了你而难过着急。我会像面对陌生人一样,面对你。那时候我可能已经学会更爱我自己一点,毕竟这些年,我真的太委屈自己。陆芸他们总是说我为你付出了所有,义无反顾,而在我看来,那是我爱你,我爱你,所以我心甘情愿为你做所有事情。
也是因为我爱你,我的爱便成了你手中的刀,一刀一刀,深深次刺痛我。
然而我很清楚,爱情这件事从来都是强求不得的,我们之间没有谁对谁错,你足够好,你只是不爱我而已。
真的,你足够好,你只是不爱我。
林恒啊,我知道你将要离开我,回到你的红玫瑰身边去。所以,这一次,我先走。总不能每次都是我看你的背影离开,是不?我也有我的骄傲和自尊的,嘿嘿。
可是,林恒啊,你有问过飞蛾为什么扑火吗?
因为她心甘情愿。
算了,就说这么多吧。
再见了,林恒。记得我曾经那么不努力的爱过你。
——莫林即日
我拿了事先准备好的行李走的时候,林恒还在深睡中。我最后一次看了看这个我深爱了十二年的男人并且吻了吻他的眉心。
房子租金刚刚交了一年,他可以继续住下去,也可以离开。台里的工作我一早就辞了,上个星期也抽空回了南镇去看我妈妈,交了一笔费用,足够她用好几个月。我准备好了一切,蓄谋已久的离开。
林恒永远不会知道我见过宋念青。我没有告诉他,而宋念青是个足够聪明的女人,她也不会说。
当我我陆陆续续在他的身上发现端倪的时候,宋念青的出现证明了我所有的猜想都是正确的。我忍气吞声到连自己都嫌弃的地步。
陪之柔确定婚纱的那天,我遇到了宋念青。准确的说是她在那里等我,她趁之柔试婚纱的空档朝我走来,她说,“徐莫林,我在街角的咖啡厅等你。不见不散。”她十分自信。
她叫我徐莫林,她的一切还停留在当年。
徐莫林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