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闻讯赶来的麒麟七子,消失了个了无踪迹。
祖麒神识一扫,滕逍已出了玄麒宫,消失在莽莽洪荒,眼中心中无着处,习惯性望向湖里,但见满湖白莲亭亭玉立,风姿绰绰,白莲主人却弃他而去。祖麒胸中大恸,不忍再视,紧闭上眼睛锁住眉头。
今日从滕逍归来的大喜,到最后滕逍离去的大悲,祖麒情绪大起大落。此为修道大忌,修为越高受伤越大,他静坐了会,终于忍不住吐出一口金色液体——那是他的血液。
再看滕逍从玄麒宫出来踏在云头远远离了周山,想到自从穿来此处,心中挂念唯有祖麒一人而已,可惜掏心掏肺到头来还不如一个女人来的重要,胸中抑郁悲凉之下,终于也吐出一口血来。
滕逍下意识用手掌接住,却见掌中血液并非他所熟知的鲜红,竟是略带透明的白色。他将手高高举起来观看,白色晶莹的血液在阳光下闪着几星点点的金光,那是祖麒曾喂给他救命的麒麟精血。
不知是阳光太盛还是眼睛睁得时间太长,滕逍垂眸的时候,竟有两泡泪珠儿从颊上滚落,用带着血液的手掌接住,握拳。
滕逍听见声声“汪汪”的叫声回过神时,看见了吃力地扑腾着双翼飞来的穷奇。他许是很少用那对翅膀,飞的歪歪扭扭,这么远的距离,不知要飞多久呢。
可见他发呆发的时间也够长了。
滕逍招来一道风将穷奇卷过来,道,“你来做什么?”
穷奇歪歪硕大的脑袋,“穷奇本就是主人的人。”
滕逍勉力笑了笑,伸手想摸摸他的头,却见手上液体未干,索性伸到穷奇面前叫他舔舐干净。他修为准圣巅峰,即将渡劫成圣的仙人,精血自是非同小可。
穷奇添干净滕逍的手掌便乖乖依偎在他身边不动,一副要誓死跟随的模样。
他的精血蕴含精气了得,穷奇食后本该功力大进,再不济起码也能化成人形,可他偏偏还是这样一副弱兮兮的模样,丁点没变。滕逍掐指一算,方知并非穷奇自身资质差,乃是他前世曾吞了自己肉身,存了这一段因果未还,因此总不能成仙得道。
滕逍暗忖,他早知这世界有因果一说,却一直以为洪荒之前天道未生,那些恩怨因果都是不作数的,现在看来是他想岔了。由此又想到自己与祖麒自相遇便纠葛纷繁,祖麒更是多次救他,因果早已存下,若不还上,恐怕大道难成。
因果存于心中,就算如穷奇般转世后没了前世记忆,但那是种在他灵魂上的,直接影响到自身的气运。气运一说,向来不可捉摸,连滕逍这样的神仙大能都不能分晓明白。
滕逍想了一想,道,“穷奇,你前世吞噬本座肉身,今世本座充你做个坐骑,使唤你五千年,你可愿意?”
穷奇忙点头应了,身上业力消散,滕逍的精血便显出威力来,穷奇周身红光一闪而没,虽看似没什么变化,其实他瓶颈已过,法力提升了数倍。
“主人,咱们往哪里去?”
坐在穷奇背上,滕逍四处看了看,显然被穷奇问住了。空间祖麒也能进去,他现在不想看见那人;雷神殿现在伏羲是主人,他不能再去;回玄麒宫更是不可能。
滕逍道,“去三十三重天。”他要去拜访一位老友,以解心中烦闷。
距离洪荒大陆遥远的三十三重天,此处一日,地上一年,是鸿钧的居所。
穷奇不识得路,滕逍便给他一路指来,虽然慢了些,终归还是到了三十三重天。
鸿钧的住处名叫“紫霄宫”,其中云雾缭绕c花树扶疏c鸟鸣兽语,处处生机勃勃,不如玄麒宫庄严大度,却更像一个修道者潜心凝气修行之所,滕逍还未入紫霄宫,远远看着便喜欢上了。
早有两个穿金戴玉的仙童候在门口,见滕逍来了,忙行礼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