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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纪博文刚摁下接听键,韩凤华着急的声音便传了过来,“博文,戒指找到了吗?时间快来不及了,你怎么还没有来?”

    纪博文站在原地,手里握着手机,但视线却一直放在那个日记本上,日记本很厚,封面是一个拿着七色花的小女孩,看上去已经非常陈旧了。

    “博文,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韩凤华的声音不禁加重了一分,同时将纪博文的思绪拉了回来。

    “我马上就到。”说完这四个字他就挂了电话。

    韩凤华还想再说些什么,那边竟传来嘟嘟的忙音。

    纪博文将手机收起来,蓦地发现原来戒指一直放在自己上衣的口袋里,看了一眼时间,他转身仓促离开。

    走到门口的时候,他还是退了回来,再次将目光停留在那个日记本上。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以前他见过刘诗语拿着这个日记本,这个日记本是她的?犹豫了一会儿,最终他还是蹲下身拿起了那个日记本,此时的他心里一片空白,像中了蛊一般翻开了已经泛黄的纸张。

    第一页贴着几张大头贴,而大头贴的小女孩让他的呼吸蓦地一滞,这不是小时候的丢丢吗?

    他的心已经震颤了,将视线转移到大头贴旁边的几行字上,字体略显稚嫩,上面写着,我叫丢丢,又叫刘诗语,后面这个名字是刘妈妈给我取的。我有一个梦想,那就是成为中国新一代的作家

    纪博文倒抽一口凉气,微颤的手指泄露了他内心的慌乱与不安。

    丢丢,刘诗语?那么他要娶的吕宣锦又是谁?

    心里有太多的疑惑,纪博文继续翻着日记本,然而翻得越多,看的越多,他的心里就越无法平静。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不幸的,不知道自己的爸爸是谁,后来又被妈妈抛弃,心诺与小锦都特别喜欢雪,可是我最害怕下雪,因为每次下雪,都会让我想到那些不开心的事情,想到我是一个被抛弃的孩子。我想,上帝爷爷一定是听到了我的祈祷,所以他才会安排博文哥出现在我的生命中,博文哥就像太阳,给我无限的温暖,让我不再害怕寒冷,我想永远陪在博文哥的身边”

    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纪博文已经忘记了自己来家里的目的,他坐在书桌前,已经将厚厚的日记本翻去了一大半,而他并没有要停下去的意思。

    “2010年7月12日,我终于找到了博文哥哥,我太开心了,我好想立即跑到他的面前,我想问他,博文哥哥,你可还记得丢丢?丢丢等了你那么多年,找了你那么多年,你可知道?可是,博文哥哥竟然是纪家的三少爷,身份很高贵,于是我犹豫了,因为我一直都是那么卑微,怎么能配得上那么优秀的博文哥?”

    “2010年7月13日,今天,我将自己的心事告诉了心诺,心诺问我,是不是真的想与博文哥在一起?我点了点头,但是心里很惶恐。心诺说,她可以帮我。心诺是娱乐记者,她说纪家是非常注重门风的,只要她帮我与博文哥制造绯闻,那么博文哥就一定会娶我,为了重新出现在博文哥的生活,为了能够留在博文哥的身边,我真的那么做了,我知道自己很自私,但是博文哥,我真的很想很想你”

    “2010年7月16日,我们的计划成功了,果真如心诺所说,博文哥承认了我是他的未婚妻,然而我却开心不起来。因为博文哥看我的眼神那么陌生,他对我说,他可以娶我,但他永远不会爱上我。博文哥,我那么费尽心机的挤进你的生命,你却不记得丢丢了,我该怎么办?”

    突兀的手机铃声再次打破了房间内的安静,而纪博文却置若罔闻,他的心,随着日记本上的文字,仿佛回到了以前。

    丢丢c诗语,丢丢,诗语,丢丢,诗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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