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受害少女慌乱道:“这位哥哥,他死了?这可怎么办?若是警方查起来,我们会不会,要负责任?”
顾怒平静地说:“不怕。是他自己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
少女却依然慌乱地说:“可是,可是他刚才只是跟着我,并未下手,若查证起来,我们会不会,没有法律根据?”
经少女一提醒,顾怒的心里,亦也一惊。是的,她也学过法律常识,知道像这样的情况,并不属正当防卫,因为方才,男子只是紧跟,并未实施犯罪。
于是,一股强烈的惊扰,袭上顾怒的心头。难道自己,仅仅为了救人,为了逞英雄主义,就触犯了法律,失足入了泥潭?
不,不会。顾怒一遍遍在心里说,亦算是安慰自己。
然后,之后的半个小时,她都在祈祷中度过。
果然,警察来了之后,问清情况,验尸后,便转向身边的目击者:“刚才杀人前,你们确信,罪犯并没有对受害人下手吗?”
目击者纷纷点头。情况,也确实如此,在顾怒介入之前,罪犯只是紧跟,并未下手。然而这,就是最最关键之处。
果然,最后,警察上前说:“对不起,你涉嫌杀人,我们必须将你带到警察局,协助调查。”
随后,一副沉重的手铐,已戴在了顾怒的手上。
这下,轮到顾怒吃惊了,她慌乱地说:“不,警察,请你们擦亮眼睛,我,只是在救这个女孩子。真正犯罪的人,并不是我。”
岂料,警察只是看一眼顾怒,平静地说:“对不起,我们必须将你带回警察局,协助调查。你还是老老实实,跟我们走吧。”
望着警察冷漠的双眼,顾怒感到了恐惧。
那抹恐惧,像是黑夜到来般,如此委屈,又如此茫然。
说到底,自己只是救人,只是维护正义,难道这也错了吗?
难道做一个好人,也是如此地难?
在那个盛夏的夜晚,顾怒头一次感到彻骨的寒意。
在监狱的日子,顾怒度日如年。
她一天天地等待消息,希望自己,能够有幸被赦免,至少,看在自己见义勇为,出手救人的份上,网开一面,放自己一条生路。然而现实,却给了她重重的一击。
终审结果出来,她,竟被处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听到这个消息,她几乎昏厥。
她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她远在台北的父母兄妹,一定更无法接受。他们一直,都以有自己这样一个女儿为荣,如今,怎能接受,自己出手救人,反而被判死缓?
一想起他们一定会知道,顾怒便积思成疾,在监狱中一病不起。
到最后,竟然奄奄一息了。
最后的时光里,就连监狱里的警察,都对顾怒十分同情,见她日见消瘦,日见憔悴,都对她热情照顾,不愿看着她死。然而,顾怒心意已决,死,已是意料中的事。
终于,在一个安静的夏日午后,顾怒去了。
在去的那一刻,她十分镇定。她在心里说,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二十年后,我顾怒又是一条好汉,不是吗?
然后,她便安祥地闭眼了。
时光转回到公元600年,地点是魔窟岛。此时,一名少女躺在床上,亦是奄奄一息。
少女的父亲说:“怒儿,你不能死。爹从小将你当男儿抚养,就是盼着你有一天,能灭了魔窟岛的恶人,替百姓除害。如今你死了,让爹情何以堪?”
少女沈怒轻轻摇头,道:“爹,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怒儿恐怕,不能再服侍您了。您一定要自己保重,来生,怒儿再与您相见。”
沈怒的父亲沈凯威却用力摇着沈怒,大声喊道:“不,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