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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条烟红色的巨狼猛然自台上窜出,向着人群中扑去,立刻咬断了前排一人的脖子!

    尖叫声和怒吼声响成一片,来到这里的贵族多是贪生怕死,此时正乱成一团,蜂拥往入口处奔跑,早已失了仪容,黑袍被踩踏下来,珠宝和羽饰落了一地,苍白的脸颊上带着种说不出的慌乱,若是加伦或者阿瑟在此,想必会发现许多熟悉的面孔。

    数不清的魔法和斗气光芒亮起,将漆黑的大堂映得明亮灿烂,灿烂一如生命的短暂。不少人抛出重金购买的卷轴以求生,巨狼受了伤,这伤激得它更是疯狂悍勇,血腥味弥漫在鼻端,浓的让人作呕。

    这是兽族。

    以狂战为信仰。

    一个隐秘的场所自然也有其相应的防卫力量,然而在巨狼肆虐的时候,却全然没有护卫出现布兰德停住奔跑的动作,皱眉道:“不对劲。”血腥味不只是从场内传来,入口的味道要更浓。

    叶梓叹了口气,望了望挤得水泄不通的入口:“玩大了。”

    一将功成万骨枯。

    同理可证,一个种马主角的崛起,是需要众多炮灰和反派铺路的。

    如果说有些人的命运会因为叶梓的穿越而产生变化,还有些人的命运就依然是按照既定轨道的。比如说肯德子爵,一个贪花好色满脑肥肠的胖子在都城里能够承袭子爵的位置,到处招摇而至今没有招来祸患,当然是有其倚仗的。

    他的血液足够珍贵。

    自愿献出的c新鲜的血液。

    不知从何时起,这世上再也没有出现过踏入圣域的人物,如今的强者仅仅是大剑师和魔导师这样的级别,但圣器却流传了下来。谁也说不清楚圣器的来由,但人人都知道,若是完全解放了圣器,再渺小的力量也可以一瞬间跨入圣域——即便随之而来的是生命和灵魂的消逝。王室的黄金杯c教廷的十字剑c精灵的青藤杖c兽族的狂战鼓人类拥有的优势好似是最多的,然而心思也最不齐。

    黄金杯的其中一个用处,便是鉴定血缘。

    它的启动,需要纯净的血脉,这纯净并不指身心,而是指传承。千百年前,这世上还有和魔族相对应的天族,他们拥有雪白的翅膀和不辨雌雄的容颜,每一个都是光明神忠心的战士,在诸神黄昏中战至最后一人,举群陨落。

    相传肯德家族有一位女子曾经和天族有情,生下了那位天族的孩子,从此肯德的血脉中,拥有了极致的纯净。

    而肯德子爵,是这个家族的最后一员。

    想想神话上记载的天族容姿,再想想肯德子爵的模样这样的存在,既不能充当主角的小弟,也不能充当主角的障碍,便只能成为踏脚石了。

    尤其泽玛西亚家族擅长的,也是检测血脉和灵魂。主角的金手指自然不容重复,重复一部分也不行,而顺应神话记载,为了给主角安上一个一看就很碉堡的身份,埃尔维斯果断是天族的血脉。

    他所传承的天族血脉,为“玛西亚”,荣光使者。

    千万年前,诸神还眷顾这土地时,流传下无数光辉璀璨的诗篇,吟游诗人们传唱着分辨不清真伪的歌谣,光明神勇敢的战士被反复赞颂,在时间中一层层模糊了面目。

    叶梓看原文中这一段的时候,心情十分复杂。泽玛西亚和玛西亚的读音难道真的差了那么多,就连主角检测血脉和灵魂的能力暴一露,也没人能把他们联想在一起?

    ——这简直就跟孙悟空用“孙行者”c“者行孙”c“行者孙”三个名字扮演了三个人一样,让人无言凝噎。

    智商何在!

    种马主角曾经在蔷薇公爵处听闻了这件贵族中耸动一时的意外,兽族双生子在地下拍卖会上撕裂了肯德子爵。这件事情发生在进入圣德里安的第一学年初期,而这样的拍卖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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