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他当时竟然并没有说出他的住址。
少年再次摇了摇头,那种眩晕的感觉,似乎开始慢慢从自己的脑中消退开去了。这也让他的注意力转移到了另外一个方面。
今天的事情还是有些古怪。
自己的思维方式虽然有着一个既定的状态,但是应该不会这么清楚才对——聪明这种东西,不但要有发达的大脑作为基础,还要有无数的经验来完善,假若一个人从小与世隔绝,纵然他是个天纵英才,活过万岁,也照样不如一个白痴。
若要论起来,康斯坦丁上辈子活了二十余年,这辈子活了十二年,加起来也有近四十岁,以岁数而论,似乎也应当算是久经世事的中年人了。只是若论社会经历,他上辈子的二十余岁,去掉懵懵懂懂的童年,几乎全都耗费在不断的升学这条路上。等到好不容易毕业,却还没工作多久,便穿越到这个世界来,其实压根谈不上多少社会经验和见识。至于这辈子,又是从婴儿做起,即使长大了一些,仍旧参与不进成人的世界中;只能是独来独往,埋头读书。这种生活别说过十五年,就算过上五十年,人也不会真正变得成熟起来,不心智退化就不错了。
但是刚才做出那一番推论的时候,自己的想法却似乎格外的明晰,似乎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一切都顺理成章的联系起来了。
他可不是那个带着眼睛的某南,随便看上两眼,就能找出来一堆推理这种逆天的事情,似乎并不是他的风格啊
卡什曼很烦躁。
作为一名光荣的法政署直属宪兵,沐浴在圣库伯斯特的正义光辉之中,他的生活原本过的一直很滋润,很随意。
帝国每个月发给他那八十枚亮闪闪的银币虽然总是在半个月之内被他花在乱转的骰子,或者女人的肚皮上,但是街面上那些到处乱转的小子们,却总会适时送上一笔孝敬,让他无忧无虑的撑到下一次的薪水出现,虽然说三十三岁家里还没有个婆娘是有些不符合那些七大姑八大姨们的规则,不过只要经过杜鹃旅馆,总可以挑上一个拥有能够淹死人的海一样心胸的女人,把自己服侍的舒舒服服——有句老话说的不错。就算你想要天天喝上新鲜的牛奶,也没有必要非要在家里养头牛不可,不是么?
而这一切,当然都是自己胸口上晃荡着的那枚法政署胸章的赐福
不过卡什曼低低的从嘴边挤出了一个不成文的恶毒词汇——他最近的麻烦也是来自于这个纹章。
最近的任务实在是太过繁重,一连串的大事让所有的法政署下属都变成了四处乱窜的野狗首先是那个著名的蜡烛伯爵,被人偷走了家中价值连城的珠宝首饰,同时还丢了一个刚刚从拍卖会上高价弄来的精灵奴隶,后来又是一场莫名其妙的斗殴,竟然牵涉到了被管制的重弩,这让法政署长受到了巨大的压力,因此最近的几个星期以来,法政署下属的几个机动队原本的美好时光就全变成了令人烦闷的搜查讯问。已经是连着第四天忙到这个时候了。
“精灵奴隶?那玩意儿能比普通女人多些什么吗?还是说睡了那种家伙就可以长生不老?居然要花上老子从没见过的大钱这帮该死的贵族猪猡!”
法政署第三机动队队长一脚踢飞了经过身边的一只野猫,那倒霉畜生尖利的嘶嚎划破了深夜的寂静,倒是让他心中的恼怒消掉了一点把脑袋上那顶船型金属盔往后推了推,卡什曼咒骂了两声,混不在意自己严格上来说也算是贵族的一员。
作为一个农夫儿子的卡什曼完全想象不出,一万两千个金币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概念,虽然说作为法政署的一名雇员,他十几年的工作经验已经为他换了一个从男爵的头衔,在实质上来说已经算是个贵族了但是一个月那八十枚银币的工资,再加上一点点的外捞,却很少被兑换成那种闪耀着迷人颜色,带着皇帝陛下头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