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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了,没有粮食,大家都要死。我必须带着剩下的同伴活下去。而且我已经厌烦再呆在山脉里被各种其他族群欺负了,我想要到山脉外面来看看,也许能活下来也说不定。

    至于仇恨什么的,我们都被欺负惯了。

    虽然在庄园里我们还是被农夫们欺负,不过现在的生活比起在山脉里的好多了,至少我们不需要专门去找食物,只需要完成唐泰斯老爷安排的任务就好了。”

    听完科玛的话,勾勾也点了点头说道:“唐泰斯老爷确实是个好人,他是所有贵族中唯一一个愿意接触我们地精的。除他以外,不管是那些官吏还是骑士,看到我们地精就赶。”

    科玛又跟着感叹几句后问道:“勾勾,你真的想要去找寻地精的神灵吗?”

    “当然,我已经将这件事当成我毕生的事业。”

    科玛犹豫了一会,最后坚定的说道:“那好吧,我决定支助你的事业。”

    “啊!真的吗?”勾勾可谓是喜出望外,两只小眼睛就看向科玛背在肩膀上的口袋,那里面有一千多哗哗直响的金币呢。

    但科玛却没有丝毫放下口袋的意思,他在自己腰间掏了掏,摸出不久前林森发的那一铜币薪水来,郑重的递给勾勾,“以后我每个月的薪水都用来资助你日后的冒险。”

    看着科玛也大步离开,勾勾再看放在自己手里那可怜的铜板,气的破口大骂道:“你这头该死的地精!太小气啦!”

    地精大发明家就是这么气鼓鼓的回到林森的庄园,走到路口就看到十几个全副武装的矮人押送着大批的货物运了过来。

    现在塞德城的人都知道,唐泰斯老爷已经是城里最大的矮人货物供应商,同时还负责帮矮人进行贸易采购,交易量现在是越来越大。

    不过这次前来唐泰斯庄园的矮人却有些特殊,带队的洛伊恩铁河可谓是林森的老朋友了,一见面就听他那大嗓门,“我的领主大人哦,听说你现在是塞德城里唯一的老爷了,哈哈哈,这真是件非常好笑的事情。”

    对于塞德城骑士团全灭的消息,矮人可不会有半点的同情,林森则轻描淡写的一揭而过,“这只是暂时的。我的老朋友,来吧,我们边喝酒边聊。”

    能大口的喝麦酒,是矮人最大的享受,洛伊恩铁河在灌了半桶进肚子后,打了个酒嗝说的:“好吧,我们来谈谈你之前的提议。”

    当林森第二次从奥希兹女男爵手下逃脱后,他就开始反思自己之前武装私兵的构想是否合适?普通人类士兵在面对强力对手时,那种无力实在叫人绝望。

    一个中队的士兵围剿一个黑骑士,还叫人杀了一半。这种交换比换其他人类指挥官来看也许都可以接受的,但林森却非常不满意。

    但高级的战士不是说有就有的,从招募到训练,没有四五年的功夫绝无可能。为解决这个问题,林森决定高低搭配一下,在训练人类士兵的同时,也招募一些更加强力的矮人佣兵。

    更重要的是,矮人有一定的魔法抗力,在对抗奥术时天生比较有优势。

    为此他专门写信给沙岩村的凯尔姆长老,提出了自己的设想,这次洛伊恩铁河就是专门来跟林森讨论这个事情的,“唐泰斯先生,你打算雇佣多少矮人?又打算付多少钱?”

    矮人在佣兵市场上一向非常抢手,塞德城里做生意的商队就喜欢雇佣它们作为护卫,普通的矮人佣兵一月能拿到十五到二十金币的收入,这比普通人类工匠多三四倍了。

    “三十金币一个月,我打算雇佣十人,不过我需要最好的战士。”林森最近从乔伊总督的遗产上刮了一笔,手中有些余钱,否则他压根不敢想能长期雇佣一帮矮人。

    这个价钱不错,洛伊恩铁河点头算是同意了,不过他接着问道:“你愿意雇佣混种兽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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