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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着的已是一个男人,一个强大得足可以让人依靠的男子汉,一时不由瞧得呆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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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卷 风云初起〗第九十四章

    龙霄见到花香芸有些痴迷的眼神,心中猛的一跳,这样的眼神他太熟悉了,君仪、朱芷贞、谢如云、甚至是司马琴,都曾经象她如此过,这是个危险的信号,是从喜欢到爱慕的一个标志,而他,怎么能在这个离别的时刻去做出回应。

    龙霄将领带解了下来,与西装一起搭在手上,笑着道:“喂,花香芸,你到底想吃什么,快说,我的肚子都饿啦。”

    花香芸听着这话,这才回过神来,觉得粉脸发烫,心中只想:“原来龙霄这小子打扮起来,倒是挺神气啊,比谁都好看。”口里却道:“那你身上带了多少钱,报上数来,让我考虑考虑。”

    龙霄哈哈一笑道:“这次你可一次吃不完,要多少有多少。”

    花香芸一吐舌道:“要多少有多少,你真够拽啊,龙霄,你别是跟了劫匪,抢了银行吧。”

    龙霄苦笑着摇头,道:“你还真会天马行空的乱想啊,喂,你到底想起去那里了没有,要不我先走啦,改天再来。”

    花香芸一听,忙道:“别别,谁知道你这么一走,猴年马月的才又来瞧我啦,咱们走吧。”说着踏着轻盈的步伐已在前面开路。

    龙霄一愣道:“咱们不坐车么?”

    花香芸停住了脚,道:“我不想坐车,就想你陪我到处闲逛。”

    龙霄道:“那吃饭怎么办?”

    花香芸侧着头娇俏的对着他一笑道:“山人自有安排,到时候你只需要付帐就是。”

    龙霄拿她没办法,只好一起顺着街道走了下去,心中却在想如何启齿要离别的事。

    花香芸自然不知道他的心事,笑靥如花,很自然的伸出白嫩细滑的手来拉住了他。这就是花香芸,一个身世尊贵,活泼任xìng,但又非常善良姑娘,此时她已完全不顾忌自己与龙霄在家世背景上的巨大差异,勇敢的伸出手来,就是给龙霄一个可以追求自己的暗示,她渴望着与这个已经磨砺得成熟了的男人在一起,无论前面会有多大的阻力。

    龙霄粗大的右手被她温软柔滑的左手掌握着,胸中也涌动着那种想要喷发的情意,但理智告诉他绝不能和这位娇美纯洁的少女有开始,他现在根本就无法给她任何的承诺与将来,他不能害她。

    正想着,花香芸向街边一指道:“喂,龙霄,我想吃那个。”

    龙霄顺着她的手指望去,却是一个小贩在叫卖玉米棒,忍不住道:“不是吧,花香芸,我好不容易作一回东,你就吃这些?”

    花香芸一笑道:“玉米棒很好啊,我喜欢吃,不如你也来一个吧。”

    龙霄摇摇头,便去买了两支玉米棒与她一人一支,边走边啃着,这段时间以来,他进出的都高档场所,这花香芸,又把自己带入了学生时代。

    接下来一路走过好几条热闹的大街,花香芸又吃了一支烤鸡翅,一根热狗,还喝了一大杯可口可乐,神情间却是美滋滋的,一路上与龙霄斗嘴说笑,银铃般的笑声一直没断过,她不时去街上摆的地摊上拣些小饰品,小玩具,跟着就大声叫龙霄付钱,连买了七八样,加起来还不足五十元,但她却无比珍惜的拿在手中,比自己曾经收到过的比这贵百倍千倍的礼物还开心。

    不知不觉的已逛到晚上十点钟,花香芸必须返回学校了,龙霄就招了辆车送她到“中山大学”的后门。

    在车上龙霄想起一件事来,道:“对了,花香芸,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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