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竹屋里昏黄的灯光下,朱颜还在细细研读手中的医书,一边低声记诵方歌,“通窍全凭好麝香,桃红大枣老葱姜,川芎黄酒赤芍药,表里通经第一方”
膝上趴着的猫儿不时伸出爪子拨弄着朱颜的衣袖,轻轻唤一声,接着便会被朱颜拍一下脑袋,示意它安静些。
徐绸珍坐在一边,睁大了昏花的眼瞪着手中的布料,她正在为朱颜赶制一套端午时穿的新衣。
朱颜劝过好几次,她那里的旧衣服很多,款式虽然不够新颖,服色却都鲜亮得很,再说那些原是十几年前京城中最流行的衣衫,对于乡野之人,也算是难得一见的珍物,何必在意许多?但徐绸珍这次偏偏卯足了劲要争上一争,不想让女儿在亲戚面前落了下风。
“娘,天色晚了,别做了吧?左右端午还有十多天呢。”朱颜背了半日,刚才所记的是通瘀的方剂,虽然指明了剂量,但中医讲究的是因人而异的处方原则,她依然心里没底。
徐绸珍伸了伸腰,活动了一下酸痛的肩膀,“没事,没事,娘这一把老骨头还没有那么没用呢!”
朱颜默然片刻,将猫儿抱到怀里,轻轻笑了,“娘,燕子有时觉得,就这样的日子过着,也是很好的。”
“乡野之趣,的确是多少人求而不得之物。”徐绸珍微愣,随即又恢复了平淡的神情,但朱颜在她的停顿中,准确地捕捉到了她一瞬间的失神。
她应该在想着什么吧?前朝的事情,究竟是怎样的风云诡谲,而她那个死后不留名姓的父亲——“朱四爷”,真的只是一个京城富商这般简单之人?
“你让平远去找那袁公子?”徐绸珍继续给手中的料子缝上一段银色绣花缎子的绲边,本来袖口那一段沉重的祭红色也被这亮闪闪的银丝衬得活泼起来。
朱颜看着徐绸珍手中的衣料出神,那是一块极好的縠纹绉纱,雪白的轻纱如洁净的月光,直直流泻到地上。徐绸珍要将这绉纱做成一件褙子,上面要绣上红梅,这是徐绸珍的意思,是朱颜自己画了样子,等这褙子缝好她便要暂时和医书告别,努力完成人生中的第一件衣服。
徐绸珍似乎也并不等她的回答,自顾自说着,摇曳的烛光将她的面色映得难以捉摸,“我今日往边家去的时候,恰好遇上了平远,那袁公子说你的方子很好,只是用药的剂量上还不够大胆。”
“女孩子么,总是胆子小一些”朱颜点头不语,脑袋里浮现出老师当时说过的话,暗自笑了一下。
回过神,徐绸珍已经从袖中撂出一本不厚的册子,扔在朱颜面前的桌上,将她的医书压得死死的。
“这是《信史》?什么东西?”朱颜努力地分辨出书封上的两个篆字,字不大,但透着一缕宏大的气势,使人不禁想要正襟危坐。
看名字,似乎是一部史书,但是哪有史书这么薄的?书名《信史》,是因为前朝国号为“信”吗?
徐绸珍眼睛也不抬,专心致志地给褙子缝上对襟的祥云结子,“那袁公子托了平远将这本书交给你,恰好我们遇上了,我便给你带回来了。”
“他托人送书给我,还是史书?”朱颜有些摸不着头脑,袁宣清应该知道自己最近在为人看病,怎么也该送一本医书不是?
信手翻开一页,映入眼帘的是清秀挺拔的字迹,使人眼前又浮现出那日掩在绘满翠竹的伞下的男子。
“‘将以有为也’”这是一句熟悉的话,朱颜情不自禁地念了一遍,又重复一次,“呵,‘将以有为也’”
徐绸珍稀疏的眉毛微微一抽,带着几分讥讽,“哪个叛臣贼子不是这般为自己的行径分辩的?”
朱颜一笑,并不答话。徐绸珍说得不无道理,哪一个乱臣贼子不是凭一句“将以有为也”来为自己的行为推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