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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我喜欢读莫言的小说,他其实也深受尼采的影响,是一个拥有高度的热量与热能的作家,所以读他的作品总是给我很大的冲击力与震撼力。震撼力也是一种美的享受,让灵魂受到力的冲击,瞬间得到升华而体验到美的快感。多年来,莫言的作品我几乎每部都读。现在回想一下,觉得莫言给了我四次冲击波。第一次是八十年代中期的《透明的红萝卜》c《红高粱》;第二次是这之后的《天堂蒜薹之歌》和《酒国》;第三次是九十年代中期的《》等;第四次是近几年来的《檀香刑》c《生死疲劳》和《蛙》。莫言的《天堂蒜薹之歌》给我的震撼力最大。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天堂县,书名叫做天堂,但展示的恰恰是暗无天日的人间地狱。在这个地狱中,中国底层农民是那么贫穷,那么可怜,那么卑微,那么悲惨,那么屈辱,那么无助;而统治这些底层农民的小官僚则是那么冷酷,那么虚伪,那么残忍,那么无耻,读了这部小说,我就明白莫言具有怎样的心灵。没有大慈悲是写不出来这样的作品的。

    莫言很明显是重感性,他不是一般的感性,而是强烈的野性,敢于冲破任何教条的野性,敢于使用动物语言c野兽语言的野性。他笔下的情爱,多半是‘野合’。从《红高粱》的‘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合开始,《天堂蒜薹之歌》中的高马与金菊的情爱也只能在野合中实现。《》和《四十一炮》中也有许多野合故事。莫言认定文学就是在‘上帝的金杯里撒尿’,他让母亲表述的理想是‘我要一个真正站着撒尿的男人’(《》)。即使《天堂蒜薹之歌》中最儒弱的高羊,他在少年时代也被迫进行喝尿比赛(喝自己的尿),电影《红高粱》在酒里撒一泡尿,这也是典型的莫言细节。

    莫言的语言挥洒自如,满篇‘浑浊’,人话c鬼话c神话c驴话c猪话c狗话c狐话c醉话,万物皆备于我。这是人类文学中从未有过的最为驳杂也最为丰富的狂欢语言,酒神语言。也是莫言独有的黄河奔流似的的浑浊。

    《酒国》干脆就写酒城c酒市c酒民c酒官c酒蛾c酒鬼,整个城市酒气冲天,虽然写的是现实世界的大荒诞,却也有酒的大狂欢。这是批判性的狂欢,撒旦似的狂欢。

    莫言的作品中有情爱的狂欢,有酷刑的狂欢,有醉酒的狂欢,甚至还有‘吃人’的狂欢,《酒国》里的吃‘婴儿餐’,就是吃人的狂欢,令人惊心动魄。”

    天娇说:“我们真是天生一对,地配一双,而且是绝配。一个喜欢哲学,一个喜欢文学,而两个都喜欢酒神冲动c狂欢!我们就做一天野人吧,狂欢吧!不过我有点饿了,先吃点东西补充能量吧。”

    我们便在草地上大吃大喝起来,把半瓶红酒也你一口我一口地喝干了。吃饱喝足了,我们就在草地上跳起舞来c唱起歌来。不拘任何形式,不管什么声调,完全地放松,想怎么扭动就怎么扭动,想怎么吼叫就怎么吼叫,狂欢得象两个原始的野人,把所谓文明人的面具都抛到了天外。累了,我们就坐下来休息。

    休息了一会,她斜靠在我身上,娇羞地说:“亲爱的,我们索性在这里野合一次吧!”我听了是热血沸腾,从包里拿出一块布,铺在地上。我们便三下二下地脱光了,把衣服摔到地上,去掉了全部的面具,成了真正的野人。

    我们躺在布上,拚命地狂吻起来。她雪白的身体,在日光下又是一种刺眼的美,上下起伏波动,嘴里痛快地哼着那动人心弦的野调。我的手摸下去,到了原始洞穴口,竟是一大片湿的。我俯下身一看,一汪古泉水奔涌而出。

    她说:“别看了,赶快进来,操我,用力地操我!”我进去了,奋力冲刺,抽动,旋转,弄了半个小时,也一身大汗。她痛快地大叫:“要的就是这样!”我又折腾了一会,实在累了,就爬在她身上休息。她翻了上来,骑在我身上,上下起伏,摇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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