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四轮马车的车厢里喝酒。他其实很有钱,当然那些钱原先都不是他的,而我也懒得过问其中奥妙。
我们共赴帝都,不过目的各不相同。我是去报考骑士军校,黑豹则是逃亡避难。“圣徒教团”的活动虽得到罗斯帝国默认,但帝国对它也怀有戒心,限制它的活动范围不得进入帝都及一些重镇要地。所以对黑豹来说,帝都是个相对安全的地方。
我能杀死鬼眼一刀,策略多于实力。鬼眼一刀除了一流的刀法,据说还精通倭国忍术等奇学,可惜我根本没给其施展的机会。杀了鬼眼一刀后,有人认出了我是“一头来自北方的狼”,而黑豹则恨不得要把鬼眼一刀的尸体千刀万剐,给我拦了下来。
我可以用比试剑技的名义杀死鬼眼一刀、但不能用他的脑袋去领赏金。我要是那么做,就等于向整个“圣徒教团”公开挑衅。目前,我没有必要给自己找更大的麻烦。所以我非但没把他的脑袋割下来去换钱,还掏出十个银币给他购置了口上好的棺材入了土,虽然我杀他用的是只值十个铜币的烂铁剑。
黑豹因为此事差点和我翻脸,但我这么做确实有我的苦衷。按照新大陆习俗,武人在决斗比试中死亡,胜利者应负责死者的安葬。这是种武德的表现,当然也顺便证明死者确实死于堂堂正正的公平决斗。鬼眼一刀的人品实在不配享受这种待遇,那种人能有张草席裹尸就相当不错了。不过,为了避免我乃至北公爵家族和“圣徒教团”发生不必要的冲突,这点善后的表面工夫还是省不了的。
敌人总是很容易树立、却很难消除或清除的。我现在羽翼未丰,对于支配新大陆地下秩序的“圣徒教团”,说不定以后还有借用它力量的时候。老爸对我如此言传身教——不管正义还是邪恶,只要可以利用的东西就要充分利用,别反被别人耍了就行。
我杀鬼眼一刀,是因为这家伙的行为太恶劣,并非想与整个“圣徒教团”为敌。而救下黑豹还和他同行,一是缘分、二是想结jiāo这个有xìng格的同龄少年。情投意合的我们,很快就成了莫逆之jiāo。不过我发现黑豹个xìng有点太冲动急躁,有时做事只图痛快不考虑后果,苦难仇恨造成的心理yīn影也很深。但当时,这没影响我们的友情。
我那时就觉得这个像丧家之犬般到处逃亡的小子将来绝非池中之物。我可没想到,后来我们真的干了番大事业,但却因种种原因而反目成仇。当然,那是后话。
车厢里摆着好酒好菜,黑豹一瓶又一瓶地灌着高级伏特加,看得我直吐舌头。他的伤还未痊愈,有好几处伤口还很深,却毫不在意地大吃大喝,仿佛是铁打的身体。
突然,黑豹气鼓鼓地放下酒瓶,瞪着豹子眼向我问道:“苍狼,你家里是不是贵族?”
之前,我们一直保持着默契,互不询问对方的身世详情,因为我们都感到那会掀起对方不愉快的回忆。不过眼下,黑豹却率先打破了这种默契。
我淡然一笑,现在的我和黑豹一样都换上了崭新的华服。不过。虽然我们穿的是同样款式的贵公子服,但无论怎么看,一个像是暴发户的恶少、另一个则像是世家子弟。没办法,从小严格的贵族礼仪教育,和其他严酷训练一样刻进了我的骨髓。
我不想对黑豹这样的朋友撒谎,也不多做解释,只耸耸肩膀表示默认。黑豹沉默了半晌,眼中却流露出一种悲伤愤怒之色,当然不是对我。他低沉地说道:“我恨贵族。应该说我恨所有权贵和有钱有势的人,就像我恨‘圣徒教团’那样。如果没有这些人,我本来可以在罗斯帝国的一个乡下小村里过着清贫但快乐的生活。就是因为那些敲骨吸髓的贵族老爷强占了我们的农田和房子,搞得全村家破人亡,我才成了到处流浪的孤儿。后来我还被‘圣徒教团’抓走,通过用非人的训练变成了杀人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