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绕着乔府走廊来回走了三遍,三遍之后,他才意识到自己有多犯傻。
沿着走廊来回走是想做什么?理清纷乱嘈杂的思绪?搞明白自己到底在想什么吗?
那自己在想什么?
十四站住了,不再走动。脑子里出现了答案,但是那个答案实在有些难以启齿无言以对。
他是在想着刚才。刚才如果苏禧能再靠近一点,靠近自己这边一点,他就能亲吻苏禧的嘴唇了。
他想亲苏禧。即使只是一瞬间,他也想过这个。
现在,他没办法否认自己对苏禧的感觉就是喜欢,但是,他不敢相信,自己到此时此刻才发现到那种感觉是这种男女之间的喜欢。
自己到底是有多迟钝呢?直到现在才发觉到这个!
皇阿玛都已经知道了他的,他却还是懵懂无知的靠近苏禧。那个几乎就没丝毫能看的姿色,没有动人的身躯,亦没有雄厚背景的笨蛋,怎会就令自己动心了?他到底喜欢那个笨蛋哪一点?她拥有的能够演艺各种乐律的才华?
不可能啊!他又不是皇阿玛,喜欢乐律会达到这种程度——爱屋及乌的程度——而且,他也不会喜欢一个女人就因为她的才华。他不是那种爱才华胜过一切的男子。
要知道,能够成为他十四看得上的女人,就算是不需要倾国倾城绝世无双的容貌,但至少也得看得过眼,可是就苏禧那种
他还是赶紧醒醒吧,是不是昨日喝酒喝多了,还没酒醒过来呢?
可是——
一想到苏禧凑过来时,那张干净的脸,那上面不见丝毫粉黛的痕迹,就是很简单的五官,眼睛很大,很有神采,鼻子小巧,嘴唇的颜色动人心魂
那脸十分寻常,搭配着的五官整体看着最多就是清秀模样,加上还带着的那股莫名奇妙的讨喜气息,仅仅就这样而已。
他却是喜欢着的。
他喜欢那张脸对他大声笑着的时候,爽朗明媚的笑容在眼前晃啊晃的;他喜欢那张脸感觉到疑惑的时候,微微皱着眉毛,像是个小傻瓜看着他,等待着他给出准确的解答;他还喜欢那脸上的眼睛,看向他的时候,那般专注。
他喜欢那张脸的主人。
不知何时何地,已经十分喜欢。
这般想着,十四默默叹了口气。
他不能喜欢那个小笨蛋。
皇阿玛说过的。他没资格喜欢一个身份地位跟自己不匹配的女人,皇阿玛强调过的。他很清楚的,他没有能力喜欢苏禧。
因为,现在的他,跟能够随便选择所想爱的女人的皇阿玛相比,什么都不是。
那就是说,他的这份喜欢,只不过是个镜花水月的傻梦罢了。
还是趁早罢了吧。
苏禧在写毛笔字。
噢,抱歉,准确的说应该是在用毛笔鬼画桃符中。
她正将假设自己能跟十四谈恋爱,可能会有的各种优劣条件列在纸上面,以此来说服自己,开始追求十四,或者是,绝不追求十四。
如下所示:
第一:他非常好看。
这优势会对将来自己所生小孩的模样之类产生很好的影响。
毕竟,父母长得不错的,孩子也应该难看不到哪儿去。就十四那种好看程度,估计就算是香港四大天王加一起都没他好看。
当然了,很可能她会得出这个结论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因素,所以这个优势可以打五分,而非满分十分。
第二:他很聪明,很勇敢。
聪明的男人会照顾女生,勇敢则适合保护女生。很好,这一条可给十分满分。
第三:他是皇家子弟。
身份很高哦。这么高的身份,她是高攀不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