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他几千米外,一匹黑色的狼王正在草原上奔跑。
这是刚才看守古力娜的狼人,接到放人的通知后,连夜逃出小镇,然后变成黑狼在草原狂奔。
“跑,你往那里跑?”空中姜绅厉啸,刷,刀光闪过。
扑哧,狼人的身体一分为二。
几百里外,直升机还在草原上飞行。
迪斯曼斯可坐在直升机上,袋子里的鲜血一点一点注射到十几个试管中。
同时他还在和谁在通迅。
“姜绅的血已拿到,明天回国,明天回国。”
“注意隐藏,你到坐标678,467处降落,梁木兰在那里布了一个阵图,可以躲开姜绅的搜寻,明天会有人去接你回来。”
“谁来接我?”
“占姆斯亲王一一”
“是那老鬼?老东西出山了?”
“黑暗联盟里,只有他的速度可以与姜绅相比,也只有他能带着你横渡大平洋和太西洋。”
“想不到我们也有和吸血鬼联手的一刻。”
“姜绅是地球所有人的敌人,他是个暴君,残忍的屠夫,要不惜一切力量,赶他离开地球。”
在两人的对话中,很快直升机把他带到草原中的一座山谷边上。
放下迪斯曼斯可后,直升机飞走了,而迪斯曼斯可在草原里呆了一夜。
这一个晚上他都不敢睡觉,提心吊胆,等到凌晨。
凌晨四点多,草原上刚刚有点亮光,呼,一阵劲风从西北过来。
这阵劲风,好像十级狂风,吹的地上飞沙走石,杂草横飞。
“占姆斯,别这么鬼鬼祟祟的。”迪斯曼斯可怒道。
“谁说我鬼鬼祟祟,迪斯曼斯可,你年纪越大,越胆小了吗?”一个阴森森的声音从他身后响起。
迪斯曼斯可猛的回头,看到一团血红的影子在自己身后站着,像幽灵一样。
“该死,你不会早点来,我在这里度日如年,随时担心姜绅会找来。”迪斯曼斯可叫道。
“怕什么,有梁木兰的道术为你遮人耳目,姜绅就算真是神仙也找不到这里,走吧,你准备好了吗?”
“快走,快走,我一刻也不想呆在华国。”
刷,他话音刚落,占姆斯就化成一团黑影,把迪斯曼斯可整个人包裹起来,嗖,化成一道黑光消失在草原上。
做为黑暗联盟年纪最长,活了两千多年的吸血鬼,占姆斯几乎是目前地球上,年纪最大的一个生命。
他的实力也无容置疑,一旦飞起来,比战斗机还要快数倍。
连迪斯曼斯可这种身材强壮的狼人都有点吃不消。
“该死,你不会慢点,我脸上的皮都要被空气撕裂。”
“你不是叫我快点回家的,现在还在华国,闭上眼睛享受吧,马上,我们要到大平洋了。”
他带着迪斯曼斯可,跨越整个大平洋,用了一小时不到,来到地球的另一边,加拿大的某处。
在加拿大的一个僻静处。
有一座尘闭已久的教堂。
这位教堂已经几十年没有开启过。
但是现在,教堂的大门已经打开,里面密密麻麻有一百多人。
狼人c吸血鬼,两种地球上奇特的生命都在这里聚集。
两家曾经的世仇,现在和气的坐在一起,并且热聊着。
“伯利亚亲王,听说你喝过姜绅的血?味道怎么样?”
“哦,该死,别提了,他的血非常恐怖,有毁灭世界的力量,我的哥哥就是喝了他一点血后,当场死的。”
“什么?那你怎么突破到亲王的力量?我记得上次见你还远远不如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