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正在吃东西的凌风不由愕然,愣了一会儿,急忙摇头:“我不会唱,我怕我一开嗓就吓着你们。”
“没关系,没关系。”玉芳硬是把麦克风往凌风怀里塞,凌风蛋疼了,尼玛,我这坐在这里吃东西也要中枪?这没道理啊。
“就是,光是我们女生唱多没意思。”烟小莹也劝着,凌风狠狠的瞪了这妮子一眼,后者顿时娇笑。
而林静也跟着起哄:“土货,你不去唱的话,本小姐就切割了你!”
擦!
凌风被这小妮子的彪悍打败了,但还是摇着头:“不去,我是真的怕吓着你们。”
“你不去就是不给我面子。”柳清雅在旁边吃着小吃,转过头静静的看着凌风。
“哎”凌风无奈,‘长尾巴’的人都发话了,他要是再拒绝就是打脸了。
“本来我很想拒绝,但四位美女的意思我不敢违逆,而且清雅姐都发话了,那我就让你们笑话一番罢了。”凌风站起身,接过麦克风,走到点歌机前,点了一首《billiejean》,这是迈克尔杰克逊的经典舞曲,不是他不想唱其他明星的歌曲,但其他的歌曲他都很少听过,只有迈克尔杰克逊的歌他才会每天都必听。
而唱歌,当然得选自己很熟悉的歌才唱。
几女见凌风点的是《billiejean》,不由怔住,他们都知道这是流行乐之王的歌曲,但正因为是流行乐之王的歌曲才能彰显这首歌的难度,而且他的歌必须要舞c曲结合才算真正的完美,如果是这样亦不能显现出流行乐之王的风采,他的歌,唱的同时不仅要舞,要唱,还要唱出感觉,要舞出节奏。
如果唱的差,跳的差,节奏感差的话,那么只会让人啼笑皆非,笑掉大牙。
反之,如果跳得好,唱得好,节奏感掌握得好的话,那么就是超强的表演了。
难道凌风这货是真的让众人笑话他的?
几女有些郁闷,显然都不认为凌风能舞出天王风范,唱出天王之声。
“凌风弟弟,你确定要唱这一首?”玉芳不由问道,凌风点点头:“我会的就只有迈克尔杰克逊的歌曲。”
“那要不要黑色礼帽一,黑色闪光服?如果要用的话我就去拿。”玉芳问道,玉树临风夜总会什么东西都有,凡是表演的服装差不多都能弄到,流行乐之王的套装更是不能缺少。
“额,一顶帽子就行,当然,有黑色闪光服更好。至于九分裤和鞋子就算了吧,太麻烦了。”凌风想了想,还是只要上半身的装扮,下半身有点麻烦,他也懒得换,毕竟只是一段表演而已。
玉芳点点头,就去外面拿,几分钟后就回包厢了,手里一顶黑色礼帽和黑色闪光衣。
凌风接过,将帽子戴上,衣服穿上,嘿嘿的笑了笑:“等会儿你们不要笑哈。”
“哈哈,土货,不要说等会儿了,我现在就笑了。”说话的正是林静,她一看凌风此时的装扮,就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
烟小莹和柳清雅也抿着嘴轻笑起来,只有玉芳才上下认真打量了凌风两眼,她觉得等会儿凌风会给她们一个惊喜。
“去吧,凌风弟弟,要是你唱得好,跳得好,姐姐会有奖励给你喔。”玉芳抿着小嘴,巧笑嫣然。
风月包厢是一个大包,占地七十平米,就算其他装设用了不少空间,仍然有三十平米的空地。
凌风看了看场地,点了点头:“场地够大,地面够平,能好好表演。”
随后,他点开了音乐,按下了开始,音乐前奏顿时响起!
凌风瞬间摆出迈克尔杰克逊的经典姿势,左脚在前,右脚在后,相隔一尺左右,左手放在左腿处,右手平摊,中指微微伸出,从帽子边缘,一点一点的向下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