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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彩的性格称得上雷厉风行,既然想要游历山水世界,那就直接成行。

    和掌门沈昙c师叔连璧,还有一干人等打过招呼之后,风彩就骑着白虎离开了兴安市。

    风彩准备一路向东南而去,先到黎国首都广华市,然后转道去洪国。

    去广华市的为了寻找大灾变的真相,而去洪国,沧秉集团的厚爱风彩一直没有忘记。

    作为黎国首都——虽然是沦陷的首都,风彩相信广华市肯定有大灾变的具体消息。而这些消息即便无法完全解释大灾变的因由,但至少能够解开她一部分的疑惑。

    不过兴安市距离广华市数百公里,以风彩的飞行速度,快的话也需要一天。只是风彩这次出门虽然抱有一定的目的,但更多的还是为了游历散心,没有必要那么匆忙。

    所以,风彩根本就没有飞行,只是骑着白虎,再指点了一下方向,接着就任由白虎随心而动。

    白虎的速度还是很快的,尽管它也只是随便走走,有的时候还偷懒的去追逐一下猎物,一个早上居然也走了几十公里。这样的速度,就是那些号称日行百里的宝驹也相形逊色了。

    中午时分,出现在风彩前面的是一个大灾变之后的幸存小镇。能在大灾变中幸存下来的小镇,其实力都不容忽视。

    当风彩逐渐接近小镇的时候,她就发现小镇城墙之下正发生着一场激烈无比的人狼大战,大约两百的武修部队和数量不足一百的血狼疯狂厮杀。

    血狼数量虽少,但却占据着战斗的主动,并有相当的希望把主动转成胜势。

    血狼狼爪锋锐无匹,堪称无往不利。盾碰盾破,甲碰甲伤,后天武修的后天装备根本防不住狼爪的攻击,几乎招招见血。而且它们还皮坚肉厚,力大无穷,每次冲击都让武修部队的战阵出现不可避免的混乱,引起一片骚动。

    相形之下,武修部队的攻击和防御就差了很多。他们的攻击大多数时候都只能伤其表皮,根本无法形成有效杀伤,倒是更激起血狼的嗜血特性,让它们变得更加地疯狂。

    乘着牛犊般的血狼和同伴纠缠,一个武修终于找到机会一刀砍在血狼的头上。这本该是致命的一击,但却因为血狼钢铁一般的铁头而无法尽全功,长刀只是砍入了一半不到就嵌在了血狼的头上,再无法深入。

    这样的伤势当然无法杀死血狼,反而让血狼的嗜血特性激发得越发明显。

    乘着武修一时无法收回长刀,血狼一个蛮横之极地冲撞撞开前方交战武修,接着一个扭身狼爪已经伸向偷袭武修胸腹。

    偷袭武修的盾牌及时挡在了狼爪之前,锋锐的狼爪在精钢盾牌上留下深深的伤痕,差点就穿透盾牌伤到盾牌之后的持盾左手。

    成功挡下血狼致命一击的偷袭武修丝毫不敢放松,而是更加慎重以对,因为他知道血狼的攻击远没有结束。

    果然,一只狼爪攻击未成,另一只狼爪紧随而上,重重地打在盾牌之前的伤痕之上。盾牌毫无疑问地被狼爪击穿,而偷袭武修的持盾左手也终究无法幸免,被狼爪一击而折。

    紧接着,狼爪上因嗜血特性而一再增强的巨力带着盾牌和折断左手狠狠地撞击在胸腹,让偷袭武修再受重创。

    偷袭武修脚下踉跄而退,盾牌也无力举起自保,而血狼却继续跟随而上,势要杀死他。要不是战阵及时运转,两边的武修及时挡住了血狼的追杀,偷袭武修就要丧命于此。

    可就是被救了下来,接下来的战斗,该武修的作用也已非常有限。与之相比,狼头被砍了一刀的血狼却生猛依旧,甚至还变得更加凶猛了。

    狼爪在往上一拨,长刀带着鲜血飞离,血狼继续战斗。受伤没有降低血狼的战力,相比更激发其凶性,让其变得更加的舍生忘死。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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