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吹,然后对“不要”说道:哈哈!我是禽兽,你是禽兽不如,你怎么斗得过我?
“不要”睁大着双眼,“轰隆”一声倒在地上,死不瞑目。
最终结果,“要”赢了。
虽然赢了,但叶翔没有立马选择偷窥,因为他觉得这场输赢没有意义,无论是“要”还是“不要”都是属于自己神经分裂后的产物。只㊣(4)要自己愿意,可以让“不要”立马活过来,让“要”死去,然后判断,“不要”赢。
总之,叶翔还没有找到一个能够说服自己偷窥沈漫溪的借口,他需要一场“天意”。
“远处的钟声回荡在雨里~我们在屋檐底下牵手听~幻想教堂里的那场婚礼~是为祝福我俩而举行~一路从泥泞”
正在这时,一阵悦耳的歌声传入叶翔耳中。
‘天哪,她竟然唱起歌来了,挑衅,这是赤/裸裸的挑衅,她在勾引我!’叶翔在心中大声喊道。
随后,叶翔平静了一下,他在心中说道:我数到“十”,如果她还在唱歌的话,就表示天意要我偷看她。
“一二三四五六七十。”叶翔在两秒内,一口气说完了十个数字。
“累到无力总会想吻你~才能忘了情路艰辛。你我约定~难过的往事不许提~也答应永远都不让对方担心~要做快乐的自己~照顾自己~就算某天”
看吧,她还在唱,天意难违,不去看会遭天谴的。
叶翔想完,觉得心安理得,他轻轻将挂帘拉开一条缝隙,然后瞳孔大张,凑了过去。
五米之外,沈漫溪背对着叶翔,她上身的衣物已经全部褪去,下身还剩下一条小裤裤。她的身姿高挑而又丰满,浑身上下不现一丝赘㊣(5)肉,她最美的地方,是她光洁白皙的背,有如天地间最纯净耀人的玉石,那上面不见一丝疤痕,甚至连一颗小黑痣也没有。才看一眼,叶翔便觉得美不胜收。
另外,让叶翔觉得有趣的是,沈漫溪的小裤裤很有特点,是用纯手工制成的真丝裤,上面竟然绣着几只小白兔。
人不可貌相,女人不可斗量,叶翔真没想到,平常冷冰冰的沈漫溪,在穿着方面,也有如此可爱的一面。
正在叶翔看得兽血沸腾之际,沈漫溪忽然向前迈步,步入了浴池。
‘呀,她的小白兔裤裤还没脱呢,洗澡怎么能够不脱完呢?这是犯规!’叶翔心里嘀咕道,她很想站出来,列出七七四十九条洗澡不脱内裤的坏处,教育沈漫溪一番。
接下来的时光,对于叶翔来说,没有先前那么有激情,毕竟沈漫溪进入浴池后,整个身子都泡在了水里,而且水上还漂浮一片一片的花瓣,严重阻碍了他的视线。
不过观赏如此佳人在水中沐浴,也算一种享受,叶翔兴致犹在。
这是叶翔第一次偷窥,若问他此时心里紧张不,他的回答一定是,不紧张。
为什么他能够如此淡定?要明白这份心境,首先要懂得一个常识。
偷窥,最重要的什么?不是如何隐蔽自己,更不是去想被发现后怎㊣(6)么跑路。而是在偷窥之前,确定自己是否足够的帅。
为什么这么说呢?举个例子吧。李逍遥,熟悉吧,你看他一身破破烂烂跑去仙灵岛偷看赵灵儿洗澡,赵灵儿发现后,出事了没有?出事了,他把赵灵儿给泡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结果?你别跟我说是因为赵灵儿被李逍遥的孝心所感动,觉得他是好人便嫁给了他,大家都是成年人,这种幼稚的理由,顶多哄哄幼儿园小朋友和非主流。赵灵儿之所以嫁给李逍遥,最关键的问题在于,李逍遥长得帅。
这不是谬论,更不是意淫,想想看,赵灵儿一个黄花大闺女,整个身子被李逍遥看个精光,就相当于半个生米煮成熟饭,当看清李逍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