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离京都有一百多里。镇子不大,也就两条街,今天是逢场,小镇周围的一些村庄的百姓都在这里赶集,整个小镇也显得颇为热闹,不过一进小镇刘卷就感到了今天的小镇有一丝异样,那就是在街道上竟然出现了不少士兵,不过看那写士兵的打扮,不是东厂或者锦衣卫的人,倒是些普通的士兵。
“今天怎么会有这么多士兵?难道这里出了什么事情?”
刘卷暗自嘀咕着,按照自己原来的步伐不慌不忙的朝镇上的酒楼走去,不过这眼睛则警觉的盯着四周。
没有走多远,对面便走来了三个士兵,脸上全是傲慢之色,一副我是大爷我怕谁的样子。
看到这些士兵,刘卷不由的撇撇嘴,心里多少有些不舒服:自己那个时代士兵那时人民的子弟兵,而现在这个时代,这士兵是人民的大爷。
而几个士兵在和刘卷擦肩而过之时,其中一个喊道:“前面那个打猎的,给我站住!”
刘卷一愣,立即扭头,心中纵有千般不愿,脸上还是堆满了笑容,道:“几位军爷,叫小的有什么事情。”
等刘卷转了过来,其中一士兵指他叉子上的野兔道:“这些给爷几个留下了。”
“好大的口气!”
刘卷心中顿时有丝不悦,不过一想到自己的角色现在是个老老实实的百姓,在他的脸上露出了一丝为难之色,祈求道:“军爷,你看这还要换米粮的,这家里可没有米了。”
“啰嗦什么?”
其中一个不满道,:“不就吃你几只野兔子,那来这么这么多废话!”
说完,伸手就要拿叉子上的野兔。
本来几只野兔刘卷还不放在眼里,不过他现在的身份可是一个穷困的猎户,十足的小人物,于是在他的脸上立即露出了一丝祈求之色,道:“军爷,这真的,小民还要拿去换米粮!”
另外两个这时也忍不住了,其中一人一脚踢来,同时怒道:“好你个乡巴佬,不就几只兔子吗?我还给你说,这兔子我今天吃定了!”
那人的一脚对于刘卷而言没有任何的威胁,甚至在那人刚刚起脚的时候,刘卷的脑海里就知道怎么避害他的那一脚,然后在把对方干掉,但那是以前的刘卷,现在的刘卷在不露痕迹的硬受了一脚之后,然后假装不支倒在地上,同时带着哭腔道:“军爷,这可使不得啊!”
“使不得是吗?”
另外一个士兵顿时来气,朝刘卷就是一阵猛踩,然后骂道:“我看使得不使不得!”
刘卷用手把自己的头狠狠的抱住,把全身的肌肉顿时放松,便产生了一种棉花般的作用,把士兵的力道降到岸了自己可以接受的范围,然后发出痛苦的呻吟声,不过这呻吟声大多是装的,而在他的心里,不由有些感叹,这当个小人物,特别是乱世中的百姓,还真有些难。
周围现在已经围观了不少百姓,看到官兵大人,除了替地上挨打的刘卷担心外,却是敢怒而不敢言,民不以官争,这个烙印早就深深的刻在了他们的脑海里。
也在这时,路上响起了一阵马蹄声,同是有人喝道:“给我住手!”
正在大人的士兵一听,立即停止了自己的动作,恭恭敬敬的站在那里,垂首道:“将军!”
刘卷这时也睁开了眼睛,只见来人是个年轻的将军,个子和自己差不多,一脸英气,心里一动,刘卷立即爬了起来,带着哭腔道:“将军,替我作主啊!”
马背上的将军看着看着一脸身泥土的刘卷,沉声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三个士兵相互一看,其中一人立即道:“将军,他是乱党,刚才要袭击我们,被我们给抓住了!”
我呸!我要你们的命的话,就你那点三脚猫的功夫,你早就见阎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