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如我们自己去干!”
“傻!”曾排骨道:“你们是什么?智商低,脑子残,带你们出去,也就是给我打个下手,遇到墓里,值钱的东西,你知道哪样有价值?捧了瓦片当宝,把金银丢弃,这样的蠢事,你们干得还少么?他们怎么说也是专家教授,和他们走在一起,不说白白的可以学到些东西,还可以从渔利,我们是死人啊,有好处不知道上?和他们进入沙漠,进入之后,会发生什么?由得他们做主?”
两个呆头属下应声,开始办事。
休息一天,白广澄他们等来了曾排骨,检查他们的行李,和要带的东西。
首先,去沙漠,衣服得要选好,不能什么都带,要穿耐磨的衣服,不能穿皮鞋和运动鞋什么的,那种东西,砂子的热度,会把它们全部烫坏。若是没鞋子,对不起,你的脚准备换皮吧。
得要换上被硝过的皮靴,这种皮靴最大的问题是捂脚发臭,但在沙漠里,你还指望什么呢?还有帐篷,这是少不掉的。最后是水和食物。特别是水,少了什么,也不能少了水。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药品,武器,等一些看似不起眼的小道具。
把东西清点一下,就开始计算时间。
曾排骨道:“我们晚上出发,这样比较好点,晚上冷,但是我们可以走远点,白天再苦一下,到了明天晚上,我们就可以很好的休息一下,在外头,最怕的就是睡不着,如果那样,第二天就麻烦了。”
众人商定好了,也就这么决定了。
“他们准备好了么?”
在另边,一栋楼上,古为意吃着小笼包,幸福的问身下的人。
“估计会晚上行动,这是曾排骨的习惯。”回答的是古为意手下礼拜小队,星期五。
古为意的功夫不错,得他亲传的,就是这个星期五。
“那就这样好了,等他们出发,我们再走,曾排骨那里,会带上我们的发讯器,他们会在我们的掌握之!”
夜里
曾排骨带着队伍,踏入了传说的大沙漠。
到了天亮,古为意带着队伍跟随着出发。
一切的信息,都回馈到华俄边界,在这里,有一个地方,叫天之尽头。
天之尽头,当然不是真正的天之尽头,这仅仅只是一个地名而已。
目前,汪洋和霍青君就在这里,等着消息。
“呵呵”汪洋笑了起来,他总是这样,容易开心。
“你老公随队出发了,在沙漠里,想必一定会很好玩。”
“我不懂”霍青君道:“你实力这么高,搞这么复杂干什么?”
她在这里,已经了解了一些事,至少知道了汪洋的打算。
不过,原本以为自己会很生气的霍青君,却提不起生气的劲头。
想想也就放弃了,是的,她现在对自己的强大也有点自恋,这世道,不管怎样,拥有力量,还是普通人所想要的。你开始逼他们,他们固然难以接受,可是力量到手,那就会感激以霍青君吃的苦,受的罪,虽然不可能去感激汪洋,至少不会那么恨了。
“因为我无聊”汪洋叹气说道:“我这个人,就好比一把锋利的剑,无论怎样的困难,都不是问题,我最喜欢的,就是把那些千头万绪,一次解决的快乐。人要学会给自己找些快乐,不然,在这世上,会很无聊的”
霍青君当然明白,这个人有多无聊。
是的,如汪洋这样的人,他什么不可以玩,什么不能玩?他的实力太强了,他的势力也太大了。对他来说,活着的目的,是快乐,是开心,是刺激,是乐趣。
只是,能够引起他乐趣的事,太少了。
所以,有的时候,他就会显得很无聊。
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