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在哪里,当夜晚降临时,最喧嚣的地方一定是酒馆。巴隆镇也不例外。
忙碌了一天的人们挤在这里,享受凉爽的晚风和香醇的麦酒,和跑堂的侍女眉来眼去,偶尔吃几下豆腐,看到特别俊俏的再吹声口哨,实在惬意无比。
由于巴隆镇是前往北境森林的最后一站,所以除了本地居民,在这里还能看到许多冒险者,商人,和其他形形色色的旅者。正因为有他们,酒馆才能天天赚得盆满钵盈,以至于巴隆镇稍微有些积蓄的都开了酒馆,整整一条街,差不多做的都是一样的营生。
亨利斯莱德正坐在巴隆酒馆二楼的雅座里,焦急地打量着对面两男一女三人,不知道已是第几次问道,“如何?如何?”
与小镇同名的巴隆酒馆是镇里的第一老字号店,从品位和装潢来说完全是一流水准,就连侍女也要比其它酒馆的漂亮上许多,但亨利此刻完全没有心情去欣赏这些,他知道如果不能说服眼前这三人,他就得从巴隆镇滚蛋了。
“该死的眼魔!”他小声诅咒,“愿法兰恩把你扔进无底深渊。”
他的确有诅咒的理由,从得知北之森外围发现一座古墓的废墟起,他就带着一堆考古学家和盗墓徒来到此地,想狠赚一笔死人财。虽然有冒险者已经进去过,但他并不担心,那些把大脑都练成肌肉的家伙根本分不清什么是有价值的东西。
可当亨利斯莱德抵达巴隆镇后,却惊讶的从冒险者口中得知古墓中不知何时多出一只游荡的眼魔,虽然不清楚它从何而来,但那该死的家伙显然把古墓当成了自己的新家。眼魔对于亨利这样见多识广的商人来说并不算新鲜事,但深居地底的怪物居然跑到地表上来混,这就有些让亨利哭笑不得了——简直像专门跑来和他作对似的。
不过眼魔也好,炎魔也罢,这都不是重点,亨利斯莱德在乎的是他的钱!他雇佣的考古学家和盗墓徒都是行业中的精英,要价不菲,晚一天开工他就得多付一天工钱,再不开始挖掘古墓,他就得捂着空钱包滚蛋,这简直是要他的命。
对面三人中为首的那位犹豫了许久,又和同伴商量了会,才回答亨利道,“亨利斯莱德先生,您给的价钱的确很丰厚,清除眼魔这项任务对我们来说也是一次难得的经历,但我实在无法答应您。我们初来此地,对北境森林一点儿也不熟悉,这对完成任务来说是道巨大的障碍,而且我们队伍里缺少一位经验丰富的战士,所以”
“别,别这么说,蒙克先生,”亨利急忙打断他,开玩笑,如果连他也拒绝,自己就真走投无路了,“关于向导和战士,我这正好有一个人推荐给您。事实上,在您之前,我曾招募过两支临时组建的雇佣兵小队去消灭眼魔,虽然不幸都失败了,但两次讨伐这个人都活了下来——她也是唯一活着回来的人。”
“她?”蒙克菲勒注意到商人口中的话,好奇地问道。
亨利将身旁的窗子推开——从这个位置能很清楚的看到一楼大厅——他指向吧台,“就是她,那个坐在吧台喝酒的女人,似乎是叫艾蕾希娅来着。”
蒙克站起身走到窗前,从上往下看去,一名褐发女子正背对着此处,独坐在吧台一角。她全身裹在漆黑的斗篷里,身旁靠放着一把宽厚的大剑。剑身已经有多处破损,上面还有些暗红色的污渍。
蒙克皱了皱眉头,从细节可以看出一个人的作风,他不喜欢这个没有讲究的人,而且光从外表看,她实在不像个靠地住的战士。
就在蒙克准备出言拒绝时,背后忽然响起了同伴的声音。
“好,我答应你了,这事我们做!”
亨利斯莱德兴高采烈的向后望去,发现开口的正是另外两人中的红发少女,“真不知道蒙克你在推什么,这么好的机会放着不要。一只眼魔耶,你忘记我们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