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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史密斯这边拟定了一份意向,高朗当然也有,彼此交换,就上面的每一条进行友好协商。

    高氏的工作小组,加上高朗一共只有四个人。一个是秘书助理,一个是法律顾问,还有一个是产品部的普通员工。

    可能高博并没有想到,正是因为这个工作小组里不是半吊子就是纯新人,所以才让高朗拥有了全权决策权。——如果高博真的肯派个经验老道的员工过来,高朗还真没把握能压得过他。

    不过,这种事,高朗是不会好心告诉他的。

    其实谈合同条款的过程,从来都不会真的“友好”,基本上可以说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双方都要为自己的利益据理力争。不过这一次,因为高朗知道史密斯的底线,又没打算便宜占尽,所以双方协商起来真是又快又平和,没等跟着高朗的人反应过来,他跟史密斯已经将条款之中能够达成共识的部分定了下来。

    中午照旧是在实验室的食堂吃饭。

    这回不等史密斯提议,高朗就主动端着餐盘坐到了俞元恺对面。今天的菜谱里没有虾,俞元恺拿的是一条清蒸鱼,高朗见状,忍不住微微一笑。这种偶然发现自己和另一个人爱好相同的感觉似乎还不赖。

    “我也很喜欢吃河鲜。”他状似闲聊般的开口。

    俞元恺抬起头,看了一眼他的餐盘。虽然他没说话,但高朗无端就是看懂了他的意思:喜欢吃河鲜却要了土豆炖牛腩?

    高朗有点儿兴奋,他本以为俞元恺会假装没听见自己的话,未料他竟然真的给了反应。而这种好像戳一下动一下的行为,让高朗的手蠢蠢欲动,很想伸出手指戳戳戳。

    “我怕麻烦。”他放下筷子,笑眯眯的看着俞元恺,“虾和蟹都有壳,鱼又有刺,吃起来太麻烦了。还是土豆炖牛腩简单些。”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高朗这句话,俞元恺忽然想到了昨天自己剥了之后放进高朗碗里的那只虾。当时高朗的态度好像也十分淡定,直接夹起来吃掉了。

    所以,是要有人帮他处理才会吃吗?

    捏着筷子的手指动了动,俞元恺低下了头。

    他吃鱼的速度又快又好,好像鱼肉里面根本没有藏着刺。而且吃完了之后,鱼的骨架还是完整的,上面一丝肉都不剩下。昨天吃虾的时候好像也是这样,不知道他怎么剥的,两只手捏着虾头虾尾,几下动作,微微泛着粉色的晶莹虾肉便被剥离出来。

    高朗吃到后来,注意力几乎全都放在俞元恺身上去了。

    等对方吃完一条鱼,他的土豆炖牛腩才吃了不到一半,而且总觉得他碗里的东西好像味道会更好,否则为什么他吃得那么认真呢?

    眼看俞元恺将盘子里最后一块鱼肉的细刺挑掉,高朗终于还是没忍住,眼疾手快的将那块鱼肉给抢了过来,放进嘴里。

    突逢变故的俞元恺举着筷子盯着他。脸上依旧面无表情,但高朗却看出了几分呆滞,大概还没有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情况。

    “味道果然很好。”吃完之后,高朗评价道。

    俞元恺看都不看他,起身走了。这次他没有忘记端走盘子,让高朗有些失望。

    虽然高朗有颗蠢蠢欲动逗对方玩儿的心,但实际上,哪怕是在同一栋楼里,他跟俞元恺也几乎很难碰面。午餐时间倒是能够看到,但也并不总有机会说话。

    过了两天,高朗便从史密斯教授那里听说,俞元恺出差去了。

    高朗有点失望。他发现自己重活一次,性格上却没什么大的变化,还是原来那样,喜欢新鲜,喜欢刺激,喜欢种种挑战,喜欢自己无法掌控的事物。

    他当然知道这是在冒险,但是人生若非如此,又有什么趣味呢?

    不过于高朗而言,此时俞元恺虽然有些特别之处,但也并不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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