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卷(10)
不但脸上如此,身上也是如此,整个身体就像早春里的梅树,星星点点的梅花烙满了全身。那种美,惊心动魄,蚀骨。他突然想要喝酒,就向服务员要了一瓶古井贡。幽雪不喝酒,他便一个人喝。喝到一半,思念更是如潮水般涌来。他干脆,把剩下的酒倒到酒杯里,一饮而尽。
因为喝得太猛,很快就上头了,回到酒店房间的时候,身体开始有点摇晃起来了,赶紧进卫生间洗澡睡觉。幽雪躺在床上看书,刚翻了几页,便看不下去了,把书本往床头柜上一放,抬头看了一下暖色的射灯,感觉这射灯就像一只诱惑的眼睛,让她无法宁静。听着浴室里哗啦啦的流水声,她轻瞌着眼皮想心事。
阳岗中学的百花园,是她曾经最爱去的一个地方,在那里邂逅了她的爱情,遇到了她心中的“王子”。她去百花园的最初动机,不是为了邂逅爱情,而是为了读书。那里绿树成荫,繁花似锦,实在是读书的好去处。不管是晨风习习的早晨,还是晚霞铺天的傍晚,她都去在百花园里看书。她给自己定了个目标,一定要考上重点大学。
偶尔看到有情侣在林中漫步,走在铺满花瓣的小径上,她心里也会泛起一阵漪涟。这份美丽和浪漫,哪个情窦初开的少女能不陶醉呢!
高二第一个学期,一个美得让人痴迷的雨后傍晚里,幽雪抬头看了下天边最后一抹绚丽的晚霞,收拾书本准备回舍宿。刚走出没几步,脚底一滑,把脚给崴了。
看看周围,没有一个人影,她只好忍着疼痛一瘸一拐地往前走,可才出两三丈远,脚实在疼痛难忍,,再也抬起来了。这时候,从边道上走来了个男生,见她龇牙咧嘴,便问,你怎么了?
幽雪抬头一看:好一个高大英俊的男孩!他那棱角分明的脸庞,跟影视明星王小明很像,尤其是那双贼亮的眼睛,就像带电似的,让她心头鹿跳。
她点了点头,没有说话。看到她点头,他在她身边缓缓蹲了下来,然后,一双贼眼看着她,你的脚扭了?要不我背你回去吧!
靠!一个素不相识的男生,要背自己回去,那是万万不行的!她头摇得像摇浪鼓。
男生笑了笑了,一听说要背她,她立马慌了,这怎么行呢?一个完全陌生的男生,背着自己不,不行!绝对不行的!
梁晓素摆了摆手,不好意思地说道:“不,不用,谢谢你”
男生站了起来,看着她笑了笑,,那微微上扬的唇角,也像附着魔力,一牵一牵的,让人难以拒绝。他说:这样吧,要不我牵你回去?
她这才同意,伸出左手让他扶。这家伙,却乘机占便宜,把她的手搭在自己的右肩膀上,自己却伸手揽住了她的腰,把她提起来就走。
这哪里是牵,分明是挟持嘛!幽雪大叫起来,放我下来,放我下来!
这男生也不用强,便把她放了下来。幽雪便单腿跳着走路,那男的跟在后边笑。跳了几步,实在跳不动了,受伤的脚也受到了牵动,更疼了。她只好停下来,喘着粗气。男生说,还是我背你吧!说完,便躬下了身,一副甘愿效犬马之劳的模样。幽雪当时就脸红了,红得像西天的晚霞。可是四周没有别的人,她想了想,还是接受了。这是她第一次让一个男生背,也是第一次与男生有着这么亲密的身体接触。那一刻,除了害羞外,心里还有一丝丝异样的温暖。
到了宿舍楼底下,男生还要把她背上楼。她坚决不同意了,这要传出去,还不给宿友们笑话死了。那男生也不勉强,放下她说,我叫郑金明,你可不许忘了我的名字哦!说完,嘴角一咧,唇角一扬,走了!
郑金明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她在心里默念着这个名字。直到宿友下来招呼的时候,她才回过神来。
幽雪,你的保密工作做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