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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酒足饭饱,几个人簇拥着凌沧向学校走去。

    自从到了一中之后,虽然做了古武社团的社长,又收了不少小弟,更有郭晓宇等一干得力的手下,但直到此时此刻,凌沧才有真正做老大的感觉。

    想来做老大这回事,不是有人喊声“老大”就真的做上了,必须要有江湖中人追随才行。一群戴眼镜的书呆子跟在身后,与一群江湖中人跟着,感觉自然不同。

    哪怕所谓“江湖中人”只是不信和赖星这样不入流的骗子,但他们身上所带的气质,却不是其他人能具备的。

    至于什么是江湖中人,不信很快给出了答案:“按说,咱们都是‘蜂麻燕雀’这个行当,应该互照应才是,犯不上互相拆台!”

    凌沧好奇地问了一句:“什么是蜂麻燕雀?”

    “旧社会,有那么几句话,是用来形容跑江湖混饭吃的。第一句就是‘蜂麻燕雀’,指的是是我们这些行骗的。”赖星急忙讨好地解释道,甚至不惜自我揭短:“虽然这年头已经不怎么讲这些东西了,不过不管怎么说,所有骗术的基础都是这四种。”

    “具体讲讲。”

    “所谓‘蜂’呢,是指蜜蜂,群峰蜇人,一大群人蜂拥而至行骗;‘麻’其实是取‘马’的谐音,和‘蜂’截然相反,指一个人单枪匹马行骗;‘燕’是利用女色行骗,搞些仙人跳之类的勾当;‘雀’是指花钱弄个什么职位,然后大捞一笔走人一般来说,很少会单独用到哪种骗术,经常是几种一起用。比如说搞仙人跳,既是‘燕’,为了让对方屈服又要出动很多人,所以还是‘蜂’。”

    “哦。”凌沧笑着点了点头:“别说,还真是万变不离其中,前段时间那个声称到非洲盖希望小学的卢美美,好像正符合了其中的这个‘雀’。她自封了一个什么中非希望工程主席,然后在国内依靠劝捐聚敛起巨额资产。等到把钱弄到非洲去,鬼才知道她到底干什么用了。”

    几个人正在聊着,前面突然围过来十几个人。凌沧望了一眼,发现竟也是熟人,是自己当初刚到明海时,抢了郑博瞻一个月生活费的那伙痞子。

    自从被司徒道的手下教训过之后,这伙痞子再没出现过,也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这一次重又见面,凌沧发现他们有了些变化,那就是身上带上很强的狠戾之气。

    “呀呵,挺巧啊,小|逼|崽子!”对方为首的一个冷笑一声:“还记得我们吗?”

    另一个人马上说了一句:“妈的,早就知道,咱们早晚还得见面,跑不了你!”

    “记得。”凌沧淡淡地点点头:“怎么,来给我赔礼道歉了?都过去好几个月了,怎么现在才想起来?”

    “我道你妈个|逼的歉!”对方把一口浓痰吐到地上:“告诉你,哥们几个不一样了,现在是洪铭帮的人!”

    凌沧听到这句话很是意外:“洪铭帮?”

    “知道怕了吧?”对方分开双腿半蹲在地上,伸手指了指胯下:“我们也知道你有点来头,不想为难你!这样吧,跪到地上,从我裤裆底下钻过去,过去的事情就算了!”

    “老大”赖星走过来,很奇怪地问:“这帮傻|逼是谁啊?”

    “对了,你不认识,我来介绍一下”凌沧想起,赖星和不信等人到附近讨生活的时候,这伙痞子已经走人了,所以双方没碰过面:“他们过去经常在附近地区混,抢学生的零花钱。几个月前被我教训了一顿,再没敢来!”

    “我|操!”赖星也往地上吐了一口痰,面积比那伙痞子还要大:“最看不起的就是你们这些劫道的,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

    “你他妈谁啊?”对方打量了一眼赖星,不耐烦地摆摆手:“赶紧滚,这里没你的事,别说老子连你一块收拾了!”

    “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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