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感谢“夏末早秋”和“芝华士泡米饭”等几位朋友,老楚刚说了一嘴,几百张贵宾马上砸了下来,谢谢。
警察们的笑容僵在了脸上,过了一会,其中一个警察拿起血衣看了看,又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好像确实是血液,不是颜料!”
其他警察豁然站起,从接待处冲出来,把这个学生团团围住:“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叫凌沧,明海市人。”这个学生缓缓说道:“我要自首。”
警察们不敢怠慢,立即把血衣和凶器送到化验室,随后给凌沧戴上手铐,带进了审讯室。
凌沧已经不是第一次经历这种场面,对警方的工作程序和方法都很熟悉。坐在铁老虎上,迎着刺目的灯光,凌沧淡淡地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也很后悔自己的做法”
“先别说话!”主审的警官用力拍了一下桌子:“我们问你什么,你回答什么!”
“哦。”
接下来,警方进行了一些必要盘问,大抵都是有关个人情况。凌沧基本实话实说,只是隐瞒了自己是明海一中的学生,告诉警方说自己已经失学。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凌沧只想通过这件事情给某些人一个教训,不想因此影响到自己本来的生活。警方如果知道了自己的真实身份,肯定会和学校那边联系,这样自己将来走出这里,难免还要设计一套说辞应付学校。
通过在京城坐牢的经历,凌沧知道这种谎言不太容易被戳穿,警方要的只是把凶犯绳之以法,不会去调查自己到底是不是真的失学了。
“你为什么到这座城市来?”
“我想来打工”凌沧面无表情地告诉对方:“既然没学上,总要糊口啊。”
“你与被害人是什么关系?”
“她开了一家饭店,我去问招不招服务员。她说招,但给的工资太低了,我就说你能不能给涨点”
“然后呢?”
“然后她就骂我,说我这样的小死崽子,狗屁都不会做,她肯收留就不错了,我不应该挑这挑那。”
“再然后呢?”
“我被她骂火了,刚好旁边台子上有把刀,我就用刀把她给捅死了。”
“这么说你不认识被害人。”警察直视着凌沧,一字一顿地质问道:“被害人什么样子?多大年纪?”
“是个女的,长得还算行,将近五十岁吧。个子不高,挺瘦的”
“案发地点在哪里?”
“地点吗好像是长光路一百二十多号,叫天天农家乐。”
主审警察马上使了一个眼色,一个警察马上站起身出去了,不用问也是去勘察犯罪现场。随后,主审警察和其他同事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地点了点头。
他们已经认定,这属于一起冲|动犯罪,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没有任何仇恨,互相也不认识,完全是偶然因素导致的突发犯罪。虽然犯罪性质太过恶劣,不过在今天这样一个社会,倒也经常出现。
没人说得清楚,今天这个社会究竟怎么了,是那么的浮躁不安。每一个人都变得冲动易怒,很容易对别人产生仇恨。
不过,这个问题不是需要警察弄清楚的,他们所关心的只是具体的犯罪经过:“时间是什么时候?“
“早晨七点三十。”
“之后你是怎么做的?”
“我当吓坏了”凌沧表现出非常惊恐地样子,说起话来有些磕巴:“我我在那傻站了半天后来,我她儿子进来了,看见她被杀了,就要和我拼命”
“你是怎么做的?”警察顿时升起了一种不祥的预感,觉得这可能是一起非常严重的凶案。
“我把他也给杀了”
“你们两个发生搏斗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