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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森森白骨。可那个人还在前进着,任由碎肉和内脏不断从尸体上掉落下来。

    谁在消磨时间的时候,身上都不会带太多子弹,李归南等人很快停止射击。尽管他们对这个人感到恐惧,却依然勇猛,其中两个拔出刺刀冲了过去。

    他们来到近前,把同伴的尸体拉到一旁,同时将刺刀笔直刺去。然而也就在这个时候,他们惊讶的发现,后面竟然空空如也,尸体像是自己漂浮过来的。

    李归南在后面又高喊了一声:“注意上面!”

    一个人影再次落下,两个手下还没来得及看清对方的样子,就先后被拧断了脖子。

    屋子里总共有七个人,也就是说此时李归南只剩两个手下,如果说李归南刚开始是有些惊恐,现在已经发展成恐慌了。

    他是经过大场面的人,见多了杀戮和鲜血。在非洲当雇佣兵时,雇主要求血洗敌方控制的一个村庄,他毫不犹豫地将全村二百多人屠戮殆尽,连婴儿和老人都没有放过。

    此时此刻,他有一种预感,那就是自己将成为别人的杀物。尽管他不知道来人是谁,却有一种强烈的恐惧,因为那个人的身上带着难以言喻的威压。

    一愣神的功夫,那个人又不见了,李归南身后传来两声惨叫。他惊恐的回过头去,发现两个手下被他们自己的刺刀扎中心脏,倒在地上已经断气了。

    李归南不等回头,便举枪对着身前一顿狂扫,因为直觉感到那里有人。

    直觉是正确的,那个人在李归南开枪的同时,一脚踢起一张桌子横在胸前。子弹全打在了桌子上,那个人等到弹尽,拍掌称赞道:“不愧是北非枪王!”

    “承蒙夸奖!”李归南扔掉手中的枪,从身后拔出一把微冲,冲着对方再次狂扫。

    这个人在屋里飞快移动起来,带出了一连串的幻影,像有了分身一般。而且其中没有一个是实体,根本没有办法瞄准。

    不过李归南不需要瞄准,因为这把枪是特制的,子弹射出后会裂成几个弹头。尽管散弹枪也是这样,不过散弹枪都是滑膛,射程近c精度差c射速低。李归南的枪则是线膛,不仅可以打出很远,精度和射速更是胜出散弹枪许多。

    尤其是在这种近距离上,这支枪等于在李归南身前形成弹幕,不仅可以攻击对方,也令对方无法靠近。

    一梭子子弹很快打光了,李归南急忙摸出一个弹夹,正在要换上去的功夫,那个人突然出现在了面前:“你还有什么本事?”

    李归南终于看清了对方,原来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一张成熟的面庞英俊刚毅。他的身上穿着十分考究的深蓝色西装,里面的白色衬衫解开了两粒纽扣,看起来颇为性感。刚才这样一番激战,没有让他的外表受丝毫影响,看起来依然从容潇洒。

    “你是谁?”李归南扔掉了枪,从裤腿中缓缓拔出一把直刀。

    “我可以告诉你,不过要在你临死之前。”

    “是吗”李归南未等说罢,持刀刺了过去。

    对方闪身躲过,右手伸出准确握住了李归南的手腕,随后用力往里一掰。这是夺刀的标准动作,但这样一来也把刀对准了这个男人,只听刀柄那里传来一声轻微的“咔嚓”,随后一发子弹向这个男人急射而去。

    李归南的这把直刀有个机关,可以从刀柄射出四发子弹。这个人有着惊人的反应能力,察觉到不妙便把身子一侧,又躲了过去。

    人的反应速度是不一样的,但就算是非常敏捷的人,当大脑根据听觉和视觉发现危险,再向身体下达运动指令,也需要一个过程。这个人的神经传导速度显然异于常人,身体的每一个部分仿佛可以独立作出判断,简直不可能受伤。

    这个人打落了李归南的匕首,另一只手紧紧扼住了李归南的咽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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