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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人节后,春天悄悄地来了,我和海潮在甜蜜的热恋。

    她实在是个完美的女朋友,她为我改变了她的穿衣风格。以前她一身素白衬得其他女人全变成了庸脂俗粉。现在我们每次约会,她都为我特意打扮,每次出去,她一身的打扮令我难忘。她把长发放下来,散在肩上,化妆浓一点,换上不同款式的裙子,更比平日明艳照人。我如影随形地跟在她身边,看着我的蔷薇花开始绽放,美得让我心悸。

    对人如对花,日日相见日日新,我和她在一起,每一天都是新的。

    整个学校,遍布我们的足迹,我陪她去图书馆,她陪我打篮球。一日三餐都在一起,我想腻死在我的爱情中。

    但是,爱情中是有电灯泡的,别人的爱情有一个电灯泡,我就太倒霉了,我有两个,一个是周之辉,另外一个是宋随心。

    周之辉的爱情连一个寒假都撑不住,迅速死亡,现在是轮到他向我诉苦,我本来就不认同他的爱情论调,他认为应该在有限的生命中体会多种爱情,他的理论是:“管萧,你不认为一辈子喝一种东西会腻吗?人怎么可能一辈子只喝一种饮料,喝了一段时间果汁就想喝汽水啊”。我觉得他只是想趁自己荷尔蒙旺盛多体验女人而已。偏偏有很多女孩子都拜倒在他的无敌泡妞手段和帅气的外形上,加上他家中有钱,他一直无往而不利。

    我想迅速打发了他,我实在不喜欢他这个电灯泡,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快点让他认识一个女孩子,他好展示他无敌的爱情技巧。

    而宋随心自她母亲去世后,迅速安静了下来,整个人变得落落寡欢,常常用忧郁的眼神看着我和海潮。之前,她喜欢篮球c排球c乒乓球各种社团活动,现在除了篮球还去打打外,什么活动都不参加了,天天陪着海潮泡图书馆,服饰也变得素净了,好像被海潮传染了一样,天天穿白色。

    有了这两个电灯泡,我的爱情变得特别“明亮”。

    一日,图书馆,我也不晓得为什么有这么个想法,我对海潮说:“海潮,不如我们撮合下周之辉和宋随心,怎么样?”

    她的眼睛从《音乐笔记》中移开,看着我,“不太好吧,周之辉太花心了,你别祸害随心。”

    我装出委屈的表情,“他们才在祸害我,一直祸害我,我怎么有周之辉这样的兄弟,而宋随心脸皮也挺厚,他们不晓得他们的电灯泡瓦数有多强吗!”

    “管萧,周之辉不会喜欢随心的,你看周之辉之前的女朋友个个花枝招展的,随心是个好女孩,单纯可爱个性好,我不同意。”

    “我又没说他们一定会在一起,只是提供一个机会,我们推一把,撮合撮合。”

    海潮拿着笔在笔记本上横一下竖一下画着,我知道她在犹豫。

    我提出一个想法,“要不,周末我组织一次篮球比赛,比赛后大家一起郊外烤肉,人多也热闹,找机会让周之辉和宋随心单独相处一下,这样不会尴尬的。”

    我拉拉她的衣袖,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撒娇成为了我对付海潮的杀手锏。

    她嫣然一笑,“不知道你怎么想的,一个大男人还撒娇了,和你身高一点都不匹配。”

    “我觉得很匹配啊,我爱你才在你面前撒娇啊,海潮妈妈啊,我是你的宝宝。”边说着我就往她怀里拱去。

    她笑着躲开,“别闹了,这是图书馆,影响多不好。”

    “你再躲,再躲就在这里吻你。”

    她拿着书挡在脸前,我一个吻就亲在肖复兴的《音乐笔记》上。

    她调皮地朝我眨眨眼。

    我拿手指轻点她从书面上露出来的眉心,“你啊你,这辈子就栽你手里了。”

    我利落地拿出手机给篮球队和宋随心群发了短信:“本周日下午4点整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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