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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整十多日,凌止水和言伤都在偏僻的山路中走着。

    本来他们并不往十分偏僻的地方走,因为言伤的脚与凌止水的伤都需要包扎。但有一日,两人走进一道城门时,看到了城门上贴的两张画像。

    一张画着脸颊清瘦下巴尖削的少女,另一张画着个蓬头垢面的男子。

    两人躲在了一旁,正看到画像旁边有专人将锣敲得哐当哐当响,指着那画像向进城出城的人解释。

    “这个男的叫凌止水,二十年前亲手杀了自己全家,灭了自己家族。现在他逃出来了。”又指着少女的画像,“这个女的,叫于寸心,是霸云山庄于庄主的不肖女,与凌止水互相勾结,帮助他从霸云山庄逃脱。如若见到这两个人都要尽快向朝廷和霸云山庄汇报,如果汇报不及时,也许又会多添上几个亡魂。”

    于霸云已经发现了他们没有死在那场大火中,事情本就棘手,现在更是变成了一团乱麻,似乎再也理不清。

    百姓们交头接耳,发出啧啧声。

    言伤转头看向凌止水,只见他表情狰狞望着那两张画像,眸光似要烧起来般。手指紧紧扣着手中匕首,像是把匕首当做了于霸云。

    言伤张了张嘴,刚要叫出“凌大哥”来,看了看四周百姓,便悄悄拉了拉他的手。

    “大哥,我们走吧。”

    咬紧牙关的男子望过来,神色阴冷。

    “大哥,现在我们走了,早晚有一天,我们能光明正大站在这里的。”

    对上她担心恳求的目光,凌止水觉得胸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剧烈翻涌,烫得像火一样,报仇的渴望折磨得他简直就快要疯了。

    将牙齿咬了又咬,他收回可怕的神色,终是隐忍下来。

    凌止水在牢中待了二十年,对外面的事物早已陌生。而于寸心则是从小就被困在霸云山庄里,对外面的事物从来就不熟悉。

    两人一路上躲躲闪闪磕磕绊绊,终于是离开了人多的官道,走进了鲜有人烟经过的山里。

    言伤脚上的血泡从来就没有好过,但她还是坚持着在走路。

    凌止水未曾开口说要背她,她便不能开口要求。

    本来带上她已经是很累赘的一件事情了,如果她再开口要求他背他,给他添更多的麻烦,那么难保他不会在某个地方,将她丢下。

    每日里两人都要走很长时间的路,从树梢现出一丝鱼肚白一直走到暮霭黄昏。每一次凌止水不说要停下来,言伤绝对不开口说要休息。

    她完成的任务已经太多了,虽然每一次都失去了记忆,但她知道自己肯定经历过更苦更累的事情。总有一件事情,是每个人都经历过的,让你觉得不能更糟糕的事情了。但下一次,你总会经历比这更糟糕的一件事情。

    自从在城门口见到画像之后,凌止水本来便生硬的表情变得更生硬。很多时候,言伤都觉得他的眼神是空洞的,仿佛在回忆着什么事情,但因为回忆得太多,已经失去了面对它该有的一切态度。

    她脚上穿着一双他从樵夫手里抢来的男鞋,每日里带着伤跟他走路,脚上的血泡已经红肿溃烂得化脓,但他从来不知道。

    并不是他故意忽视她,而是他早已习惯了身边没有人。

    只有当他摘野果的时候,才会反应过来,原来他的身边还跟着一个少女。这个少女跟着他,逃离了从小长到大的地方,一路颠沛流离。

    这一天晚上,树旁篝火燃烧。他看着面黄肌瘦的少女,声音因为长久未开口说话而沙哑的不像话。

    “于姑娘”

    “叫我寸心!”

    “于姑娘,你有什么地方想去的么?”他坚持叫她于姑娘,仿佛那天从洞穴里逃出来的时候,脱口叫出她名字的不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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