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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夜色,谭鸣游开着车慢悠悠地在他出生成长的城市里转悠,东洲很繁华,夜晚降临后灯火通明。

    街上喧闹的人群,醉酒高歌行人,甚至喝高了趴在街边大吐的,对着路灯嘘嘘的,也都是鲜活而有活力的。

    看过这座城市化为废墟的样子,再见此时人声鼎沸c灯火辉煌,谭鸣游觉得自己有了那么点历尽沧桑的感觉。

    乱世果然更磨练心境,虽然那时候他处于莫名其妙的nc状态。如今醒来,真是恍如人生一大梦。

    如果不是那些疼那些痛那些屈辱太过真切,谭鸣游蓦地紧握住手中的方向盘,青筋毕现。

    如果不是太真切,真就以为做了场噩梦。

    打舵c换挡,车速猛然提升起来,绝尘而去。

    谭家的主宅面积很大,洛可可风的建筑,俨然如同缩小了些的中世纪宫殿。谭家迁来东洲的时候便定居在这里,如今已经近三百年了。

    “少爷,欢迎回来。”魏宣三欠身,然后上前为谭鸣游脱去外面的大衣。

    魏宣三已经等候多时了,即使是午夜,他仍然精神奕奕。

    纤尘不染的雪白衬衫c剪裁合体的黑色燕尾服c笔挺的黑色长裤c手工皮鞋,包裹着劲健的身体,愈加衬得人身姿挺拔。宽肩窄腰,真是完美的身材。

    谭鸣游定定地看了他一会儿,表情很微妙。

    “一会儿宵夜端去我房间。”

    谭鸣游说完,转身上了楼,要先去拿手镯。

    魏宣三听话的去厨房准备宵夜,面上不显内心却充满疑惑。今天少爷的态度好奇怪,少爷看他的眼神也好奇怪→(⊙_⊙)

    谭鸣游进了主卧,抚过桌面c衣柜,这里让他怀念又伤感,一切都与谭母谭母在世时一样,他没让人动过这里一分一毫。

    那个手镯就放在谭母梳妆台的抽屉里,想到庄桓儿竟敢随意出入他父母的房间,动他母亲留下来的东西,谭鸣游眼中厉色一闪而过。

    手镯与铃铛一样看不出材质,造型古朴而别致。

    虽然那时只有六岁,但他现在还记得,那年妈妈笑着将铃铛系在他的脚腕上,然后把手镯给了谭鸣宇,说“这镯子和脚铃是一对儿,做传家之用。谭家从来都是世代单传,到了我们这儿却有了你们这两个小家伙。现在脚铃给小游,手镯给小宇,你们兄弟俩要永远相亲相爱。”

    谭鸣宇喜爱的把玩了会儿,却见庄桓儿站在那,一脸要哭不哭,好像被全世界抛弃了的凄惨样子。

    “家里有我就够了,铃铛给桓儿,桓儿怎么可以没有。”

    在场的谭爸谭妈具是一愣,“小宇,小游是你弟弟,亲弟弟。”

    谭鸣宇只哼了一声,“谁稀罕,没有他才好呢,只会欺负桓儿。铃铛不给桓儿,我才不要”。

    说着,谭鸣宇就把镯子扔在地上,拉着庄桓儿转身就走了。

    天知道,谭鸣游怎么能欺负到比他大六岁的庄桓儿,反正谭鸣宇就是对此深信不疑。

    谭鸣游永远都忘不了谭鸣宇当时看着他的厌恶,也看到了庄桓儿被他拉走后的眼带感动c欣慰和其中那份理所当然。

    呵!感动!欣慰!理所当然!从此谭鸣游看到庄桓儿就只剩下恶心。

    而面对母亲递过来的手镯,年幼的谭鸣游也赌气的没有接。

    以上这些种种,那本nc小说中,自然是半点都没有提及。

    书中庄桓儿用了三滴血让手镯认主,进入了空间。谭鸣游也有样学样,滴了三滴血,然后就看到了书中情节的现场版。

    果然,滴在手镯上的血液被一点点吸收掉,造型古朴的手镯瞬间光芒大盛,谭鸣宇眼前一黑,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到了一处奇妙的地方。

    3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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