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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玺难得出宫一趟,她不想空手而归,硬是拖着枫痕满大街的逛。

    她正在一个摊位上看首饰,这些是便宜的银质手镯,她手腕纤细白嫩,在灯光下衬出手腕皮肤白皙。这么小的小女孩,头上戴了顶帷帽,衣料却名贵,有眼尖的人已经看出,她身上这种苏锦,在江南一尺千金。

    枫痕亦步亦趋地跟在身后,默不作声地朝暗处的人打了个招呼,将那些不怀好意接近的人一一隔开。

    杨玺看中了一个镯子,戴在手腕上把玩了一会儿,货主见她衣着华丽,非富即贵,赶忙夸道:“小姐眼光不错,这是上好的银造,卖十两银子。”

    杨玺只是心中喜欢罢了,回头吩咐枫痕:“付钱。”枫痕眼尖,知道那镯子是次品,但是见公主兴致颇高并没有戳破,只是给暗处一个手势。

    陆纪正在漫无目的的闲逛,刚好走到那个摊位,听完这番对话摇了摇头,现在的小姑娘家,没有女眷陪同就敢出门,买东西更是大手大脚,连被骗了都不知。

    他随手拿起一个手镯:“店家,你这个镯子,做工粗糙,光泽暗淡,最多也就值三两。”

    这番话实际是说给杨玺听的,货主却脸色一变,正想赶人,却见陆纪衣着华贵,不像普通人,硬是没把话说满。“这位公子,这就是你不懂行了,难道你自己家是开银楼的?您看看这做工,就不止三两。”

    周围有些不怀好意的人跟着瞎起哄:“就是,难道公子也卖东西?”

    工农商为下等生计。

    杨玺听完,回头看了陆纪一眼。

    陆纪见杨玺默不作声望着他,似乎是不相信他,有些恼怒。但良好的修养却让他实在做不出高声争论的事情,只好摇了摇头,打算离去。

    银钱在杨玺眼里并不值当一回事,她也是宫中金枝玉叶长大,用久了名贵的东西,自然而然懂什么东西是好的,什么东西是次品。但是碰到陌生人见义勇为,她还是十分新奇,也就回头看了一眼。

    这一眼,她记起眼前这个玉树兰芝般的少年。

    陆纪,陆家嫡孙,最有前途的陆家子弟,风姿优雅,学识渊博,他从小喜爱鉴赏书籍古玩字画,熏陶之下,东西入手不过一刻钟就能判定真伪。皇帝有次得了一幅大臣送的古画,十分珍爱,最后却被陆纪发现是伪造,生生将一个大臣折腾成了“欺君之罪”而腰斩。

    陆纪从而一品成名,被皇帝赞誉“鬼手”。

    他喜欢作画和书法,尤其是自画像自成一派,在清贵之流中十分出名,那时她选驸马,曾经看到过他的画像。

    令人意外的是,年纪轻轻陆家最有前途的子孙,最后却因为贪墨被下了大牢,陆方自请辞才保住了陆纪的命。

    杨玺没想到会在这种情况下见到陆纪,记忆里实在难以相信这样细致动人的少年,最后会因为那样庸俗的罪名掩去所有光华。

    杨玺回过头看着小贩,抬起手上的镯子:“你这个手镯重不过四两,镯心镂空,纹路粗糙,是掺了次铜次铁而已,刚才那位公子已是给你面子,按价不过二两,你真当我好骗?”

    那小贩一噎,得了,一个俩个都是品鉴高手啊。枫痕已经上前一步,丢下了十两银钱:“还不快滚。”众人见没有好戏看,哄然笑着纷纷散去。

    杨玺转身想走,陆纪却拦住了她,语气有些谆谆教导的意味:“明知被骗,却还依然纵容,你这样不是助纣为虐吗?”

    杨玺心下暗笑,果然是陆相养出的子孙,一样的古板固执,是非曲折要争个明白。这样的人,怎么就沦落到为了钱财之物而自甘堕落?

    她一迟疑,就下定了决定,转身看着他:“那个小贩,脚底的草鞋是破的,手指指甲破损严重,是常年做苦力的苦工。衣服上却有女子细心缝制的布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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