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风目光阴沉,抬脚踢向徐良才的右臂。“咯嘣”一声,徐良才的右臂脱臼了。
右臂脱臼,徐良才嘶嚎一声,不再装睡,而是惊慌失措地爬起,并蜷缩到角落里,惊恐地望着易风。瞬间,这惊恐又幻化为凶毒。可是,又能如何?他身被重枷,根本就无法反抗,此时,自己是鱼肉,人家为刀俎。
而凌飞c风青青及其他人一怔,以为他会像在蛤蟆庄那般问话,那般直接命中要害的问话,却没想到他竟使用这般枭狠手段。
至于易风,则一副坦然状,坦然的就如路上踩到一只臭虫。他倒背双手,微微冷笑,道:“你个鳖孙的骨头,也不是铜铁做的啊!既然如此,就别装大尾巴狼了。招了吧!”
虽然疼的撕心裂肺,但徐良才似乎想把这大尾巴狼一装到底,就梗着脖子,吊着那根胳膊,一副视死如归的神情。
易风笑着摇摇脑袋,似乎不理解他为何装大尾巴狼,随后就斯文地贴到他身前。
见状,凌飞知晓易风要再度逼供,就想阻止。然而,她却被风青青用目光拦阻。“非常之时,必须用非常手段。”这一向是风青青的观点。
而徐良才,则惊恐地把身体蜷缩,还仇恨地目视易风。
易风毫不在意,又是一脚,“咯嘣,”徐良才的左臂也脱臼了。
“小爷倒想看看你个鳖孙能挺到何时。”易风阴声阴言。
徐良才脸如菜色,汗如雨下,却依然是大尾巴狼的模样。
见状,易风探手抓住他的脚踝——
“等一下,等一下,”以为易风想拗断自己脚踝,徐良才的大尾巴狼装不下去了,就急忙喝住他,怒气冲冲道,“你这是屈打成招,我要见你们总捕头。”
“总捕头?小爷告诉你,如果你不如实招供,你这辈子都见不到总捕头。今儿,小爷就是你的天!”易风的语气很是轻描淡写。然而,他的双手并没轻描淡写,手型一变,徐良才便如杀猪般哀嚎。
易风没有拗断他的脚踝,而是使用了“分筋术”。这分筋术让徐良才不但面孔扭曲,还身体变形。
凌飞急忙阻止,“大哥,斯文,斯文!”她一副语重心长的口气。
易风并未答言,只是冷冷注视着徐良才。
徐良才实在扛不住了,就撕掉大尾巴狼的皮,露出丧家犬的面孔,结结巴巴道:“爷,饶命,饶饶饶命,我说,说,说。”
目的达到,易风便松开他的脚踝,再把他的双臂复原。
而徐良才,喘息片刻后,就竹筒倒豆子,一股脑儿道出。
——徐良才前些年并非是自行出走,而是有人带他离家。那人当时诱惑他,会传授他一门手艺,有了这门手艺,便可安身立命。于是,他就欣然前往。
可事实并非他所想象那样。学手艺倒也是事实,只不过,不是普通手艺,而是杀人手艺。
数年后,他成为职业杀手,并隐居在京师东市一个小胡同里。为了掩人耳目,他开了一家小药铺,并依赖学习杀人时兼修的简单医学知识坐堂。
表面上,他是救人的大夫;暗地里,却干着杀人的勾当。他们杀人,一般不会显出是“他杀”,而是进行巧妙的伪装,或是“自杀”,或是“天灾”,或是“鬼神”因此,这些年,他竟然从未失手,也从未被官府怀疑。
一年前,他得到上峰指令,回老家蛤蟆庄,静待时机成熟,执行一件天大的任务。
这一年中,是他数年来最逍遥自在的时光。无所事事,他就与翠花旧情复发。
为了不被抓到把柄,他们二人就专抽哈胖子赌博的时辰苟且。可没料到,那日,哈胖子早早就输个精光,提前回家
易风插言:“如果小爷推测没错,你应该属于一个神秘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