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1/6)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仇一客第一次见到唐千鹤的时候,她比他还要矮一点。

    全世界都知道仇一客喜爱萝莉,但没人知道他最偏爱的其实是介于萝莉与少女之间的女孩儿这个度不太好掌握,非要给个形象描述的话对了,十四岁的唐千鹤,正是他心头所好。

    最开始注意到她是因为她很符合他的审美,之后则是因为她的名字——“唐千鹤”,这三个字他不可能忘记,那是真正的“仇一客”经常挂在嘴边的名字。

    利贝诺群岛人种混杂,英语中语葡语法语德语俄语立陶宛语什么鸟语都有仇一客的母语勉强算是英语,但他也听得懂简单的中文,这都要归功于那个留着毛寸头的男人准确来说是男孩。

    他们相识于幼时,那时仇一客还不叫“仇一客”,他没名字,大家一般叫他“死矮子”(因为他是同龄孩子中最矮的)c“瘌痢头”(因为他常年剃光头)c“死小孩”(因为他表情阴郁又不懂讨好大人)c“抢起食物来跟疯狗一样的臭矮墩”()

    总之有那么一天,死矮子和真正的仇一客命运般地相逢了,那场邂逅真是糟糕至极,双方同时感受到了来自宇宙的恶意死矮子损失了他三天来唯一找到的食物,而毛寸头失去了他最爱的一本小黄书。

    眼看一场战争就要爆发,最后还是年长几岁的毛寸头郁闷地先退出了战局,捧着碎得几乎不能看的小黄书伤心而去到底是有家教的好孩子,修养与野生的小破孩不可同日而语,走之前他还好心提醒矮子一句:“你手里那个东西叫土豆,也叫马铃薯,已经发芽了,最好别吃。”

    小矮子怎么可能听他的?害他损失了一半口粮的罪魁祸首,要不是看双方实力相差太大,他早就冲过去揍得他满地找牙

    呸口唾沫,抹一把额头的血,小矮子散发着阴郁的黑暗气场,一瘸一拐的,往自己的临时住所走去

    两天后,毛寸头在距离自己秘密基地五百米外的一个深土坑里,捡到了面色发青的小矮子一只。

    小矮子人已经晕了,手里还死死抓着小半块土豆,那土豆的芽都长到金针菇那么高了,毛寸头若有所思:“想不到土豆的生命力还挺顽强的”

    不,重点不是这个吧。←_←

    异种土豆的生命力顽强,小矮子也不差,毛寸头压根不懂照顾人,也不想着给人解毒,每天就照着三餐给人家灌点凉水和碎馍馍,一周后,见证奇迹的时候到了,小矮子居然睁开了眼睛

    救人如救狗,救不活也就算了,可要是真把人从阎王殿拉回来,这感情立马就要深一层。

    毛寸头自己还只是个半大小子,一夜之间突然就有了自己是人家大哥的觉悟。老子养盆仙人掌都能养死,现在好不容易突破了这个诅咒,你可得争气点,别连一个月都没撑过去就嗝屁了啊。

    和先天不足后天缺钙的小矮子不同,毛寸头有爹有娘虽然他爹死得早,但娘还是很靠谱的,娘儿俩在利贝诺区有个能遮风挡雨的铁皮房,一日三餐基本都能吃到七分饱,遇到重大节日偶尔还能弄点腌萝卜改善一下伙食

    自从捡了个狗腿子不对,是小弟,嗯,捡了个小弟后,毛寸头就经常从牙缝里挤出各种吃食去接济小矮子。他不但在身体上关心着自己的小弟,精神上也充满了对自己人的关爱,时常拍着小矮子的肩,语重心长:“大哥跟你说,人还是要多读点书才行,不然以后容易被人看不起我上周又弄到了一本很不错的小黄书,今天我就以第一章第三段为例子,给你讲讲‘花蕊’这个词的几种含义和用法”

    被乱棍轰了出去。

    毛寸头毫不气馁,坚持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孩子不懂事,现在还不能理解大哥的用心良苦,但总有一天他会明白的,看黄书学识字,快速掌握各种明喻暗喻拟人排比,实在是学习语文的不二法门啊~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