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2/3)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作痛,喝了茶水,开口问道:“我昏迷了几天了?”

    元宝低下了头,搅着手指,似乎不愿意回答似地,“三天。”

    三天?

    叶瑾夕仰头,“天!今日是仙阁学院入学考试!”

    “妈咪,你的伤还没有好,不能乱动。”元宝立马上前,死死压制住叶瑾夕的胳膊,小脸固执。

    “哪个混蛋说的?!”叶瑾夕拧眉,昏迷了三天有些消瘦下去的双额此刻有了几分红润。

    “我这个混蛋说的。”伴随着一道悦耳动听的清朗声音传进来,一道白衣身形缓缓踏入房间之中,那狭长的眸子似笑非笑,白皙的肌肤,挺翘红润的嘴唇,美得好似女子。

    此刻,他手中端着一碗药汁,那药汁颜色黑得发亮,看上去就苦涩不堪。他旁若无人推门进入两人房间,对着叶瑾夕啧啧嘲讽道:“叶姑娘,我说你真是要钱不要命,我还从未见过你这样的人。你现在不可随便移动,至少要在床上躺上,我来算算”

    说到这里展开修长的手指算了算,“啧啧,至少要躺上七七四十九天才能痊愈。”

    叶瑾夕自然知道对方说的没错,伤筋动骨一百天,更别说自己肋骨断裂了几根,此刻还能活着就已经是奇迹了。

    刚还诧异是哪个医术高明之人为她缝合伤口,这会儿看到眼前人,叶瑾夕立马了然。

    此人自封第一医,医术超绝,正是干城骗取这一对母子钱财且最后只得到一个药石无医的人。

    “你怎么到平城来了?”叶瑾夕看见他便恨得牙痒痒,只是此刻却嘴角微勾,飞过去一个眼刀。

    第一医依旧笑得没心没肺,好似并未感觉到叶瑾夕的不悦,“平城又不是你家开的,我怎么不能来?”

    其实还不是那个人将他召回来的!

    第一医心中愤愤不平,步非宸那个混蛋难道不知道,他一句话就要让自己三天不吃不喝御剑飞行而来?

    而且他刚到平城,还没有来得及喝一口水,他竟然就拉着自己来给面前这人治病!靠,他是真想反抗,可惜谁让自己技不如人!

    第一医心中虽然愤怒,面上却笑得潋滟。

    “我今天必须下床。”叶瑾夕再次开口,心中却知道第一医肯定是步非宸叫来的。

    要知道当年她为了求见第一医给元宝治病,可是足足找了他五年,攒了五年的钱财才终于见到他,且那人特别自恋,拽的掉渣,不仅要求人到他指定的位置看病,还要别人将他哄得开心了才给人看病。当然,那诊金也高得吓人。

    步非宸究竟有什么能耐,连这样的人都能收复?且平城到干城骑马至少十天路程,这刚过了三天,自己不仅仅伤口包扎好了,而且看上去缝合了也有二天了。

    “我知道,所以我给你准备了这个。”第一医举了举手中的药,脸上带着不怀好意的微笑,那一双桃花眼眯成了月牙形,这幅样子让叶瑾夕挑眉。

    “什么?”

    “药。”第一医将那药递到叶瑾夕面前,“喝了药,你就可以下床了,但是仅限今日一天。”

    “第一混蛋,这药这么黑,是不是特别苦?”元宝拧着小眉头看着那黑色药汁。

    “良药苦口嘛!”第一医笑的更加欢畅了,自己这么辛苦都是因为面前这对母子,步非宸惹不起,他还不能收拾这女人?那药里他刻意增加了一点点东西,变得更苦了。

    明知道第一医刻意为难自己,然而叶瑾夕接过药碗一饮而尽!

    浓烈的涩意铺满口腔,让她忍不住眉头蹙起,那药果然不是一般的苦!

    “妈咪,张嘴。”

    一颗蜜饯落到嘴中,使劲嚼了两下却仍旧冲不淡那苦涩味道,叶瑾夕不在意的站了起来,“我可以出去了吧。”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