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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六下午,从云南旅游回来的筱琼请动完手术的郑叮叮喝下午茶,地点是老地方,湖滨路的酒店大堂。

    郑叮叮提前二十分钟打车过去,到达目的地时接到了筱琼的电话,她说家里的小狗急性腹泻,她正在处理,可能会晚半个小时到,郑叮叮说没事,你慢慢来,我等你。

    点了一壶锡兰茶和一份红糖香蕉司康,郑叮叮从包里掏出一本生活周刊,一页页地翻看,她看任何有文字的东西都很仔细,仔细到连右下角的广告都会一字字地读。

    正聚精会神的时候,耳畔传来两声“扣扣”。

    郑叮叮抬了抬眼皮,一只好看的手轻轻撑在她的大理石餐台面上,微微蜷起的食指关节正有序地,连扣了三记。

    “嗯?”她彻底抬起头,映入瞳孔的是一张熟悉的,准确来说是近来很熟悉的脸—宁为谨。

    宁为谨穿着正式,g&h的英式西服,深灰色的隐纹,平整熨帖,衬托出他宽肩窄腰,优雅而有力的身材线条。

    “宁教授?”郑叮叮意外。

    宁为谨探究地看了她一眼,表情很是放松,慢慢地说道:“竟然是你。”

    “啊?”郑叮叮一头雾水。

    宁为谨正欲在她对面坐下,不远处传来一个清甜的女声:“宁教授?”,郑叮叮回头,和宁为谨的视线一齐投在那个女孩身上,她顿时明白了这是什么情况,嗯,宁教授显然搞错了相亲对象。

    那个穿红色针织衫的女孩起身,对宁为谨招了招手,笑容有些腼腆:“是这边啦。”

    “不好意思,我找错人了。”宁为谨说完,迈开长腿朝真正的相亲对象走去。

    郑叮叮低头瞅了瞅自己身上的红色针织衫,心想,早知道就该穿那件紫色的毛衣,省得闹出这样的误会。

    她端起杯子喝了口茶,不由地又想:宁教授的相亲频率挺高的,大概和他的高要求有关。

    她还记得他的实习生陈述的那几条,他讨厌女生化浓妆,讨厌女生穿高跟鞋,讨厌女生矫揉造作,讨厌女生吃葱烧猪肉,讨厌女生看偶像剧这么回想一下,她发现自己也戳中了他的一条禁忌,她喜欢追看偶像剧。

    等等,这和她有什么关系?

    她轻轻摇了摇头,回过神来,动手翻了一页杂志。

    筱琼在迟到四十分钟后出现,一坐下就深深吸了口气,又重重呼出:“我好怀念云南的空气和水,回到这里都不能适应了,真的,亲爱的,你去过后就知道了,h市的空气是多么的糟糕。”

    郑叮叮微笑地持壶给她倒了一杯茶:“有本事就一辈子留在那边,不留恋这里的红尘万丈。”

    筱琼摸了摸鼻子:“那边的古镇真的很不错,就是没有星巴克,我有点不能适应。”

    “安啦,我了解你,红尘俗世才是你的心之所向。”郑叮叮将杯子推到她面前,“美好的古镇,你待一个月没问题,待一辈子你一定会被自己憋死的。”

    两人就这样自然而然地聊起来,时间不知不觉地过去,最终,话题还是没能绕开“陈珣”两字。

    “陈珣联系过你吗?”筱琼问。

    郑叮叮摇头。

    “连通电话都没有?”

    “没有。”

    “那他太不负责任了。”筱琼皱眉,“不管怎么说,他应该给你一个交代的,怎么能一句话也不说,就无情地离去,还是去找别的女人,他到底有没有当你是他女朋友?”

    郑叮叮的耳朵嗡嗡嗡的,她伸手按了一下,片刻后说:“我本来就不是他的女朋友。”

    筱琼怔了一下,随即轻轻地笑了:“你为什么要将自己的位置摆得那么低呢,还一直爱得那么卑微。”

    郑叮叮看着她。

    “本来以为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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