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八月十日下午,我习惯性的走进这条商业街。原本该是人山人海的商业街此时却渺渺几人。并非是这条商业街地理偏僻,无人问津。恰恰相反,它处于黄金地段,物美价廉。想来这里的人无数,可是敢进来的却没有几个。
这里有一个传说,据说进入这里的情侣都会以分手而告终,并且会失去自己最爱的人。我从不曾相信这些,无论是今时还是曾经。可是在三年前我从未进过这里,原因很简单,我爱上了一个人,一个不爱我的人。可是为什么?我们最终还是渐行渐远?
《紫色风铃》这是我这三年来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次踏入这里,以往我每天都会来这里写一封信,即使不知该寄去哪里,即使不知道该给谁,但是我还是坚持下来了。可是今天,我会带走所有的信,然后,永不再踏足这里。这是一个我一辈子都会记得的约定,一个和三年前的自己的一个约定。
我看着眼前小山堆般高的信,忽然有些想哭,这就是我这三年来的心血,我这三年来活下去的理由。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能够不再踏进这里,三年来,这里一直都是我的避风湾,即使这里没有人会安慰我。但是这种安静的环境,已经给了我最大的安慰。
忽然觉得脸上凉凉的,伸手一么才知道,不知在合适我已经泪流满面。我自嘲一笑,哭什么?有什么好哭的?反正也没有人会因此而心疼,我慢慢干眼泪。
然后一封封的拆开,好像看到了三年前那个单纯无知的自己,那是不以为意的单纯现在想想竟是那般的珍贵。而我也终于明白,肖筱说的那句话:“蓝歆尘,从小到大,我败给的从来都不是你,而是你的单纯。你永远都像琥珀一样干净透明,一眼就能让人看穿。”
肖筱是我的死党加闺蜜,从小到大她总是喜欢和我比,我不以为意,可是她却总是耿耿于怀。我想,这就是我们之间的相处方式吧。
肖筱是个女王,任何事情到他手里都会变得轻而易举,说实话,如果没有她,我真的不知道我能不能在这座陌生的校园里生存下去。一直以来,我都是寄生虫,寄生在肖筱的保护伞下,逃避现实。
肖筱说:“我多希望你在十七岁那年没有遇到苏澄天,那样在三年强他走的时候你就不会那样崩溃,更不会在短短三年间成长为一个我不认识,完全不需要我的蓝歆尘。”苏澄天,那个我爱却不爱我的男生。
所有的人都说,肖筱有着萝莉的面孔,御姐的气质;所有的人都说她自私自利,冷酷无情,其实只有我知道,肖筱他也是一个孩子,一个需要人疼,需要人爱的孩子。
“哎,你写的什么?”
“不告诉你!”
“哎哟,别这么小气嘛!告诉我嘛!”
充满朝气的声音将我从不堪回首的回忆中唤回,我看着那两个单纯美好的高中生嬉笑打闹,看着她们的身影渐渐消失在夕阳下。我动了动嘴唇,想要说些什么,可是我最终什么也没说。
亲爱的少年,我多想告诉你,三年强的我也是真般的纯净美好,可是在这边换么测的社会里,我们终究还是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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