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惨烈战斗早已吸引了其他两批人,没过多久萧山等人都陆续赶到了。看到倒在血泊之中的猛犸熊和昏迷的萧云众人都是一阵愕然,听萧福介绍了战斗的经过后,众人更是露出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
杀死那头猛犸熊的第一功臣,居然是不会元力的七八岁的孩子,这也太过匪夷所思了。当萧虎等一直瞧不起的几人听到这样的结果时,脸上都是一阵铁青,暗叹惭愧。
萧云的强大战斗力和也超出了萧山的意料,原本他带萧云来打猎也只是想让他多长一些见识的,可是从今天的战斗情况来看,他的儿子,早已称得上是一个优秀的猎人了!
今天是一个丰收和疯狂的日子,当众人抬着如小山一般的猛犸熊出现在萧家村的时候,整个村庄都轰动了起来。
这头猛犸熊重达八吨,仅此就可以让全村人痛快地吃上一段时间了!更重要的是猛犸熊那厚实的皮毛可是价值不菲,他们可以卖出一个理想的价钱,小发一笔财。
当众村民听说猎杀这头大猛犸熊主要功臣是萧云的时候,小村庄顿时沸腾起来,一时间各种赞美之词漫天飞舞。一向被人看不起,一直被人背后议论的废柴,转眼间变成了人们心中的小英雄。
在回来的半路上萧云就已经苏醒过来,随着他的苏醒,他的伤势也好了近半。从众人的眼神中,他看到欣慰和崇敬。
萧家村秉持了祖先善武的传统,在这里他们崇拜的是勇士,只有真正的勇士才会得到人们真心的拥护。所以对于众人对他态度的变化,他也只是微微一笑,并没有太多的感叹世态炎凉。
萧云很喜欢现在的感觉,在这样的氛围中,他第一次找到了成就感,找到了归属感。这是他前世从来没有体验过的快乐,前世的他即使完成了最难完成的任务,他有的也只是孤独与凄凉,没有人与他一起分享他的成功。
而他也只是将杀人当成了一种工作,一种生存手段,从中他找不到丝毫的成就感。
通过这次的打猎也让他对自己的修为有了一个清晰全面的认识,“我的攻击手段应该还比较犀利,铁砂掌的威力也确实没让我失望,要是与同阶高手对抗,我的铁砂掌完全可以将之一击毙命。可是在碰到防御力极强的对手时,不免有些不足了。”
他仔细回忆着自己与猛犸熊的每一个战斗场面,一幅幅画面在脑海中回放。总结每一次战斗,从每一次战斗中寻找自己的不足和缺陷是他养成的一个优点。前世无数次的生死厮杀,让他知道同样的错误决不能出现两次,因为每一个错误都很可能让他丧命。
“面对防御力超强的猛犸熊,我的铁砂掌只能伤到它的皮毛而已,若不是发现了它的空门恐怕我永远也杀不死它!如果我手持一把利器,那结果很可能就是另一番模样了吧!”萧云不是一个思想迂腐的人,前世看到很多武侠电影中,那些武林高手明明有先进的枪炮和刀不用,偏偏要用拳脚将敌人生死搏杀时,他就感到无法理解。
他是一个杀手,强调的是如何高效的杀死人,而不是一个讲究武德的武术大师。铁砂掌固然厉害,可是兵器的作用有时候也是无法替代的。
萧云手势一翻,一根箭头出现在他的手中,仔细打量着手中的箭头,许久他才发出一声充满感叹的自语道:“从明天开始,我应该练习我的飞刀了!”
杀手血狼能够在杀手界长生不倒,除了他一身强悍的武艺外,还有就是他那百发百中的飞刀记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的飞刀比子弹还快,他从来没有承认这一点,不过他可以很自豪地说,在敌人开枪之前,他有绝对的信心将自己的飞刀插进他的心脏。
飞刀小巧而诡异,杀伤力巨大,常常能在极度危险中,让他力挽狂澜,化险为夷。
可惜如今萧云没有飞刀,在这个小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