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欢没想着把银子藏着掖着,这事儿她也给蓝采若说了,蓝采若煞有介事的认真想了想,大人似的说,“这事儿不能说出去。”
涂欢:“”她也没想给别人说啊。
两人商量着把银子藏好,只在人不注意的时候用些碎银子换了些吃的,旁人只以为有人发了善心给了乞丐些财务,也并没有注意。
晚上涂欢抽空打了一桶的井水,在那天发现的屋子里洗了洗身子。这副身体太脏了,黑乎乎的居然都快被人认成男孩了,她估摸着遇上王爷的时间差不多了,不能留下个太差的印象啊。
搓干净了身子,脸上被树枝划的伤口接了痂,也绕过伤口,细细洗过了。夜晚对着水面打量了一下自己,这才看清楚这幅身体的模样,实在是不怎么样。
跟蓝采若比,那更是差远了,原书中作者是女主的亲妈啊,她就是用来衬托的女主的,是丫鬟的命就不要要当主子了。
趁着晚上没人,她集中意念召唤出了属性版,上面缩小版的自己是一个面容漆黑的小乞丐,属性只是可怜的敏捷5,健康5,容貌5,力量1,武功0。可支配自由属性点为11点。
她想了想,这个任务貌似没有什么危险性,容貌起码要过关吧,武功也要有点,自保很重要。她也很回味上次绝世高手的感觉,只可惜只用了一下就完成任务回到了系统空间,属性点什么的也没有用了。
容貌+4,武功+7,点了确定,属性版上淡淡光芒闪过,变成了敏捷8,健康8,容貌9,力量8,武功7。
满意的点了点头,虽然整体不是顶尖的水准,但也是一流的了。这副身体本来很羸弱,长期营养不良发质干枯,皮肤也枯燥,简直不像个正值花季的少女。摸摸脸,接的痂一碰就掉了,这下很明显的感觉出皮肤光滑了,头发也柔顺许多。
她虽然没有女主角,如今倒是不怕有人有人会骚扰她,反正她武功再手,想要折腾几个人,那就是分分钟的事儿。
掂起水桶把剩下的水倒了,涂欢挑了挑眉,不错哦,水桶毫无重量,看来如今的身体素质确实不错。
蓝采若一见了涂欢,轻啊了一声,忙用手掩住嘴,眼中惊诧之色更是明显,她上前来拉着涂欢左看右看,平复下来激动之情才说道,“阿欢,我没有想到你如此美丽。”
确实美,涂欢也不得不承认,人的五官是个非常神奇的东西,就那么稍稍改变一点,就会增加无穷的魅力。更何况,是系统这么逆天的东西在帮她。
“一般般漂亮吧。太脏了,我就随便洗了洗。”涂欢随意地说。曾经的“初见”太傻太弱势,完全以蓝采若为尊,两人几乎算是主仆关系了,她要做的,就是扭转这个形式,拿出自己的范儿来。
蓝采若和涂欢站在一起,一个柔弱优雅,一个纤细迷人,顷刻间不分上下。蓝采若也很明显的感觉到了涂欢态度的变化,僵了僵,很快脸上带起笑意,“是,阿欢一直那么美呢,只是当初我没有发现。”她脸上飞快地划过一丝情绪,此刻说的话,可没有当初那么自然了。
涂欢勾了勾嘴角,并没有说话。
两人还是像是往常一般,随着众人去领施粥。驻足在两人身上的目光越来越多,贪婪的目光让人想呕吐。
涂欢也很无奈,她不得不按照既定的剧情走,不然,以如今的身份,想要接近一个王爷,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儿。
哪想,两人为了避开众人目光坐在角落时候,一个非常阴柔俊美的男人走进了乞丐堆,就那么走到她面前。
这个男人锦衣华服,眼角微微上挑,好一双摄人心魂的狐狸眼。他像是对涂欢有着强烈的兴趣,无视了任何一个人,对着涂欢说,“美人,你可愿跟我走?”
涂欢惊悚了,难道人变美之后就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