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我在回来的途中,救了一名溺水的女子”宁玥随着故事的诉说,渐渐沉浸在了自己的回忆中,有欢乐,也有悲伤。
    那天,他策马而归,却在经过一处滩涂的时候,发现了她,他一时不忍,便下马,上前探了探她的呼吸,虽然很微弱,但至少还有气。于是,他把她放在了马上,去了附近的城镇,找大夫给她医治,当时,她身上有几处刀伤,深可入骨,身上的衣服已经不复原貌,但令他奇怪的是,她身上衣服竟是用云绸制成,云绸一匹,万金难求,只有皇亲贵戚才买得起,他便知她的身份不简单。
    为了方便照顾她,他在一个客栈包了两间房,亲自为她熬药,她昏迷了五天,醒来后却发生了令他意外的事情——她失忆了。她醒来后,忘记了自己的名字,忘记了自己的家在哪里,好似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女。她很依赖他,他才离开她房间几分钟她就会喊他的名字,害怕他丢下她不管,她说他很眼熟,好像是她曾经最熟悉的人,他自然全当是她的胡话,他们之前怎么可能见过。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当时她的眼神却一直印刻在他的脑海里,真诚c认真,仿佛整个世间只有他入了她的眼。
    在床上休养了几天,她终于可以下床走动。她身上没有证明她身份的信物,估计都在水里被冲走了,所以他想带她回墨宫,却又有些犹豫,因为她身份不明,他怕给墨宫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却又别无办法,只能带她回来,只是速度却减缓了很多。因为她身体初愈,不适合骑马,他便雇了辆马车,他当起了车夫,尽量让车平稳行驶。
    一路上,发生了很多趣事,而她的才华也渐渐在显露出来,琴棋书画c诗词歌赋,她几乎样样都能来一手,他被她的才华折服。失忆的她,性格很潇洒c很活泼,跟她在一起,他觉得很快乐c很自在,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也慢慢拉近,他甚至觉得两个人就这样在一起也不错。
    只是他忘了,她是一个失忆的人,听大夫说,她只是短暂性的失忆,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她就会恢复记忆。果然,有一天,他和她在一家酒楼里用膳,一伙官兵模样的人闯了进来,直奔她面前,行礼下跪,口中直呼:“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其他一起用膳的百姓见这仗势,便知大事不妙,也赶紧朝着她跪下磕头,整个场面好不壮观。
    为首的一个将领模样的女人对着她磕头谢罪:“臣救驾来迟,请陛下赐罪!”
    当时,他整个人都懵了,手上的动作僵硬了起来,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只见她扶起了那名女子,语气显得沉稳又不失威严,“既来救驾,何罪之有?”又向她身后的一众跪着的士兵和百姓挥了挥手,“大家都起来吧,都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把我当成普通人就成。”
    见众人都站了起来,她才拿起筷子,闲适地夹起一块肉放入嘴里,细细咀嚼,待她咽下,她才发现那伙士兵仍像一个个木桩子一样杵在她面前,有些好笑道:“你们先下去吧,难道你们想和我一起吃?”
    那众官兵才退了下去,那些和她们在同一层用膳的百姓也都诚惶诚恐地一个个离开,即使她那样说了,可是她们哪敢真的这样做,毕竟这可是对陛下的大不敬。整个二楼只剩下她们两人,安静得只听见她筷子夹菜时击碰到碗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