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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但是还是很暖人心的,他也没下了船掉头就走装失忆,因为之前在码头,那两个男生走的速度之快,几乎对着谭慕铭道了句:“明早见”然后人就不见了。

    此时的秋天,天高气爽,风一吹便卷得少女长发飘飘而起,衣摆翻飞,两人顺着这条小路往前,路边的树叶已泛黄,却格外有一种温暖的感觉,名为留恋。

    是啊留恋,因为有留恋,所以就算是寒冬也会觉似暖阳吧,余眉想。

    大概是冲破了内心的关卡,而两人之间的关系也因为明确的话有了一丝明朗,还有男生此时的状态。

    余眉感觉到自己对他,似乎没有之前的一层难以触及的心理障碍,一瞬间,似乎比以前要更亲近他的那种感觉。

    两人走了一会儿,大概是风有些冷了,男生回头看了看她的脸色,“要不要打车回去?”

    余眉想了想,摇了摇头,看了眼前面的商场,轻声道:“这个星期没有回家,下个周末要回去一次,我想给家里人买点东西,正好也顺路,你要回去了吗?如果有事,你先回去吧。”

    男生站在路边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商场,微微顿了下,“回去也没什么事,我陪你吧。”

    没有男生会喜欢浪费时间陪女生买衣服,除非是有必须陪着的理由,眼前这个清冷性子的人,居然说出我陪你这句话,她不由在他转身时摸了摸自己的额头,确定没有发烧。

    然后飞快的多走两步,跟上他。

    一时间气氛似又好了些,看余眉翻包拿出钱夹套在手腕上,他随口问道:“经常要给家里人买礼物?”

    “嗯,家里有小弟,五岁了,每次都要吵着要,不带他不开心,给弟弟带了,就会想父母是不是也需要什么,如果手头丰裕,就会买回去。”

    “他们开心吗?”

    “什么?”

    “用生活费买礼物回去,父母会开心吗?”

    “会啊,就因为他们很开心,我才会一直买,喜欢看他们高兴的样子,会觉得很满足。”余眉说。

    谭慕铭点了点头,半晌又道:“你弟弟很淘气吧?”谭慕铭挑了下眉,“抱着陌生人的脚,再蹭一裤子口水那样?”

    余眉被他说的“噗嗤”一声笑了,细细看他那嫌弃的表情,立即脑补他某天被一个陌生小孩蹭了一裤子口水的样子。

    不由忍不住又笑了一声,见他眼晴瞥过来,就急忙认同道:“嗯,很淘气,淘的连狗都嫌,从小我带他的时候就皮的不行,越不让他做他偏要做,对着妈妈叫姐姐,对姐姐叫姥姥,我被他叫了半年姥姥,后来啊,经常给他买糖吃,他才改过来,吃完糖还会亲你一口,脸上会黏腻腻的”

    一说完,果然就见到男生那仿佛身临其境的皱眉样,一时间余眉更是忍不住笑。

    没想到他也有怕的东西,洁癖居然是致命的缺点。

    “你这样子,以后有孩子怎么办?”

    “绝对不会抱他!”

    “哦,不喜欢孩子吗?”

    “也不是,我会陪着他长大”

    余眉不知道再如何接话,每个人一生都与自己的童年的成长经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三岁定终生,有时候也是很有道理,余眉不知该怎么劝他。

    当然,她也想不到,日后这个信誓旦旦,说绝对不会抱孩子的男生,完全打破了他清冷的形象,成了手忙脚忙爱孩子爱老婆的超级奶爸,回过头再看看现在的冷艳,绝对会有种男神年纪越大越中二的错觉。

    “照顾弟弟很辛苦吧?”

    “嗯。”

    退后四年,男生很容易就知道那段时间,应该是初二初三,对中学生而言挺重要的时期,却要牺牲时间来带弟弟,也间接反应出她在家里的地位。

    “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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