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里只有一个一个驼子在擦桌子,没人会注意一个擦桌之人的手,但李千寻偏偏是一个例外。
他注意到这个驼子的手掌粗大,青筋毕露,一看就是掌力惊人之辈。
他会注意道驼子并不是他十分注重细节,而是他知道这个人是谁。
孙驼子,一个为了一句承诺甘心在这个小店里守护十几年的汉子,一个值得倾佩的人。
他认识孙驼子,孙驼子却不认识他,但孙驼子却认识另一个人。
不错,就是醉成一团的李。
但更有趣的是李却不认识他,至少现在不认识。
这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么有趣。
孙驼子一边擦着桌子,一边沙哑着声音,缓缓道:“小店打烊了,两位客官请回吧!”
李千寻看了看醉的不省人事的大哥,叹了一口气,笑嘻嘻道:“好的,老伯,我们就走!”
说着就去扶李,李千寻手刚碰到李,他突然顿了顿,忽然道:“老伯啊,你侄女什么时候来啊,赶紧叫她救我大哥脱离苦海啊!”
孙驼子道:“客官说笑了,老驼子孤身一人,哪里有什么侄女?”
李千寻疑惑道:“孙小红不是老伯侄女么?”
孙驼子色变,瞪着李千寻,目中突有寒光暴射而出。
这双眼睛哪里还是孙驼子的眼睛!
孙驼子沉声道:“客官似乎知道的有点多!”
李千寻依旧笑嘻嘻道:“但我知道老伯是不会伤害我的对吗?”
孙驼子道:“在下于店中十二年,还是第一次被人叫破来历。”
李千寻道:“反正你我是友非敌,你做你该做的事,我继续守护我这酒鬼大哥,顺便找一个能把他从酒坛子里拽出来的有缘人。”
孙驼子突又长长叹了口气,喃喃道:“不错,你说的很对,只是我也很久没见到小红了,上次见她,她还只有五六岁,但现在想必已经是大人了”
孙驼子垂头望着手里的抹布,又开始慢慢地抹着桌子。
李千寻问道:“老伯已有十三四年没有回过家了么?”
孙驼子道:“你既然知道又何必多问。”
李千寻叹道:“一诺千金的人小子我一向佩服,但能做到老伯这个份上,也是世上少有了。”
过了很久,孙驼子的目光才又回到手里的抹布上。
当他开始抹桌子的时候,他锐利的目光就黯淡了下来,那种咄咄逼人的凌厉光彩,立刻就消失了。
一个人若已抹了十二年桌子,无论他以前是什么人,都会变成这样子的,因为当他在抹着桌上油垢的时候,也就是在抹着自己的光彩。
粗糙的桌子被抹光,凌厉的锋芒也被磨平了。
孙驼子道:“时候不早了,你还是带他早点离开吧。”
李千寻叹道:“我倒也想,只不过有人怕是不肯让我们走。”
声音刚落,就听一人冷冷道:“不错,你们两个今日就把命留下来吧!”
这声音急促c低沉,而且还有些嘶哑,但却带着种说不出的魅力,仿佛可以唤起男人的。
这无疑是个女人的声音。
孙驼子和李千寻都面对着前门,这声音却是自通向后院的小门旁发出来的,她什么时候进了这屋子,孙驼子竟不知道。
孙驼子脸色一沉,反手将抹布甩了出去。
他抹了十四年桌子,每天若是抹二十次,一年就是七千三百次,十四年就是十万零两千两百次。
抹桌子的时候,手自然要紧紧捏着抹布,无论谁抹了十万多次桌子,手劲总要比平常人大些。
何况孙驼子的大鹰爪力本已驰名江湖,此刻将这块抹布甩出去,挟带着